《检察日报》二版报道:支持起诉让儿童福利证不再迟到
2017-12-08 10:21:00  来源:

 支持起诉让儿童福利证不再迟到

卢志坚 印倩
  “没想到这么快就拿到了证明,这下我们的生活有指望喽……”11月25日,元元的爷爷用满是皱纹的手接过了儿童福利证,激动地对检察官说。
  2004年10月,元元出生才9个月20天,父亲离世,之后母亲离家出走,至今杳无音讯。元元和年迈的爷爷奶奶相依为命,十多年来靠每月300元的低保维持生活,如今奶奶又身患疾病,生活更加困窘。按照江苏省泰兴市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实施意见,未成年人的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宣告失踪,才能认定为“孤儿”,申领孤儿养育金。但由于无法提供母亲失踪的法律证明,13年来元元从未享受到孤儿养育金。
  2017年5月27日,江苏省泰兴市检察院以元元的名义向该市法院提请宣告其母何某为失踪人,并代为支付公告费。公告期间,该院决定支持起诉,于9月29日向法院提交了《支持起诉书》,10月9日,该市首例由检察院支持起诉的申请宣告失踪案在泰兴市法院开庭审理,法院当庭作出判决,宣告何某为失踪人。
  判决生效后,该院快速与民政局对接,11月20日,元元的“儿童福利证”正式办成,成为市民政局登记在册的“孤儿”,每个月能领取到1350元的孤儿养育金。
  “要将这1350元的孤儿养育金真正用在元元的生活、教育上,将来让他用自己的努力回报社会。”该院副检察长朱春美对元元的爷爷说。
  今年以来,该院助力实施“满天星”关护未成年人工程创新项目,截至目前,该院已支持3名“事实孤儿”提起申请宣告父(母)失踪案,还起诉了2起申请撤销监护权案,切实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编辑: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