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
2017-10-23 16:29:00  来源:

   

 

 

  

  泰人发〔2017〕19号
 

 

  

 

 

  

  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
 

 

  

  市检察院:
  2017年6月28日至29日,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检察院关于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现根据《监督法》有关规定,将会议审议意见及票决情况整理如下:
  一、审议意见
  会议认为,近年来,市检察院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履职,强化监督,创新举措,从严治检,有力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促进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刑事检察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肯定成绩的同时,会议指出我市刑事检察工作方面还存在执法办案理念有待转变、刑事检察能力仍需提升、协调配合机制亟待完善等问题。
  为更好推动和促进刑事检察工作,会议建议:
  1、进一步强化服务大局意识。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紧紧围绕市委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依法打击违法犯罪,维护公平正义,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要积极转变司法理念,准确把握改革探索、工作失误与失职渎职的界限,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严格公正司法的同时,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司法,注重保障涉案人员合法权益,注重维护发案单位正常工作秩序,实现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要主动参与社会管理,深入开展检察工作下基层活动,加强法制宣传,化解基层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2、进一步提高法律监督质效。在监督内容上,要按照司法体制改革要求,积极应对检察职能调整,加大对财产刑执行的监督力度。要坚持司法独立,防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案件处理。在监督重点上,要突出社会影响大、涉及人员多、群众关注度高的民生问题的监督,紧盯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环节,改进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维护公平正义。在监督方式上,要从有利于提高实效出发,创新工作思路和举措,对已经形成的泰兴检察品牌,要持之以恒抓巩固,不断放大成果、扩大影响。
  3、进一步加强刑检队伍建设。要配足配强刑事检察力量,增加一线办案人员。要强化干警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和纪律作风建设,加强严格管理,打造一支作风过硬的干警队伍。要建立健全案件评查、检务公开、定期轮岗、责任追究等制度,不断探索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法违纪问题发生的新机制。要加强业务培训和人才培养,采取专题讲座、业务竞赛、观摩庭审、疑难案件研讨等多种形式,全面提升发现问题能力、纠正违法能力、查办案件能力。
  4、进一步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市检察院要在加强内部协作的同时,坚持问题导向,健全和完善政法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机制,加强工作衔接,实现部门信息互通,推动监督关口前移,实现全过程同步监督和防范性监督。要高度重视行政检察工作,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与行政执法机关健全并严格执行联席会议、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备案审查等制度。相关部门要各尽其责,自觉接受、积极配合检察院的法律监督,共同研究分析协商解决刑事检察工作中存在的倾向性问题,推动刑事检察工作协调发展。
  
 

 

  

 

 

  

  泰兴市人大常委会
  2017年7月14日
 

 

  

 

 

  

 

 

  

 

 

  

 

 

  

 

 

  

 

 

  

  抄报:张育林书记、刘志明市长、徐闻仲书记。
  抄送:市委办,市政府办、市法院、公安局、司法局。
 

 

  

  编辑: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