雀鹰、红角鸮、山斑鸠、虎斑地鸫……这些鸟类的名字,很多人可能都没听过,但守护在海岛的长岛县检察院的检察官们却了解得十分清楚。
2019年5月,长岛县检察院接到该县森林公安局移送审查起诉的一起涉嫌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犯罪嫌疑人李某共捕获野生鸟类21只,其中6只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15只为“三有保护动物名录”内的保护动物。望着图片上的野生动物,办案检察官心痛不已。
长岛作为山东省唯一的海岛县,由151个岛屿组成,是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是渤海最重要的生态屏障,有着“候鸟驿站”的美誉,每年途经长岛的鸟类有226种,是山东鸟类总数的67.4%。非法捕猎、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会对长岛的海洋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的危害。
受理案件后,办案检察官加班加点查阅证据材料,认真审查和补充证据,对相关犯罪事实进行认定。据悉,该院即将对李某一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近年来,为了加强对渤海海域海洋生态环境的保护,长岛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坚持问题导向,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坚决依法打击非法猎捕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指派专人负责,确保对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犯罪案件专办、快办、严办,为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建设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检察蓝守护海洋蓝。除了依法打击犯罪营造震慑犯罪的高压态势外,长岛县检察院还主动作为,重拳出击,紧紧围绕环境资源保护、海洋生态文明等工作作出重大部署。2019年3月,长岛县检察院及时出台服务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建设的16项措施,争取区工委管委出台了《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行政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区工委管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区工委转发工作做法。
据长岛县检察院专委齐志宏介绍,2019年,长岛县检察院组织开展了“下岛入户大走访,保护海洋生态基层行”活动,实地走访有居民居住的10个岛屿,与村两委成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座谈,通过发放法治宣传册、现场讲解案例等形式,向渔民宣传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知识,引导渔民依法开展海洋生产作业,有效提升岛上居民对海洋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