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军案件涉案财物处理情况
2017-10-24 15:53:00  来源:

  刘军涉嫌受贿案,泰兴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于2017年6月14日依法扣押涉物品千足金金块1块,并于同年9月19日随案移送至本院公诉局;2017年6月14日依法扣押涉案物品玉观音一只、苹果笔记本电脑(Mac BookAirl 含充电器)一台、苹果平板电脑(MiNi不含充电器)一台,并于2017年8月19日返还给当事人。 同年7月3日依法扣押20万人民币、8月10日扣押15万人民币。现暂存于本院扣押款专户。

  刘军受贿案,扣押的千足金金块是9月19日随案移送到了法院。暂存我院政法专用的钱已于12月5日依法上缴国库

  编辑: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