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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检察在线】:既“治已病”又“治未病”,守牢安全生产底线!
2020-03-26 10:07:00  来源:泰兴市检察院

  3月13日,泰州高港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殷继东电话回访一起重大责任事故案件的民营企业负责人,了解企业按照检察建议和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安全生产的情况。“检察建议对我们的帮助很大,现在公司的各项管理规范了,企业形象也提升了,一些单位主动前来商谈合作,业务量大幅提升。”企业负责人李文龙深有感触,现在公司已经建立周例会、月例会必通报安全生产及教育培训机制,每半月开展质量安全隐患大排查行动。在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泰州检察机关还向近3年涉重大事故案发单位制发提醒函,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作用延伸到案结后。

  惩治危害安全生产犯罪,检察机关不止于就案办案,而是结合办案,认真研究案发单位及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监管等问题,通过检察建议、调研报告等形式及时提出意见建议,促进提高安全生产社会治理水平与治理能力。

  “最近,我们正在对工程土方车在禁区通行导致交通事故的问题进行调研分析,向职能部门提出意见建议,推动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苏州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吴宇云介绍,去年,苏州检察机关在安全生产领域共向案发单位和行政执法机关发出检察建议6份。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针对大型客货车引发交通事故的问题,依托所办案件提出分析报告,推动了公安机关开展专项治理;张家港市检察院从一起因员工误操作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入手,推动全市各商会和企业重视提升刑事风险防范能力,向当事企业发出的检察建议获评2018-2019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十大优秀检察建议”。

  针对在一起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案件中调查发现的职能部门间信息沟通协作机制问题,泰兴市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该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张国圣介绍说:“公安部门对辖区内460多家化工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消除13处安全隐患,安监部门与公安、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完善相关工作机制。”

  编辑:印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