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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终于有了“家”
2019-12-16 17:36:00  来源:检察日报

  近日,以收养老人为主的上海市普陀区社会福利院,来了检察官、法官及儿童医院医生,然而三人一起来的目的却是为了他们共同牵挂的女童——丁丁(化名),她曾被父母狠心遗弃,这里成了她临时的“家”。看到来了这么多人,扎着两个羊角辫的丁丁异常开心,用清脆稚嫩的童声喊着“检察官妈妈”“院长爸爸”……大约半年前,普陀区检察院检察官们将她托付给福利院,今天,大家是来接她离开的。

  一切要从2018年10月开始说起。普陀区检察院未检组在办案中获悉,有一本市户籍非婚生女童丁丁被遗弃在儿童医院长达一年有余。然而当丁丁符合出院条件后,其父亲陆某与母亲于某以各种理由拒绝办理出院手续,陆某更是直接失联。

  该院检察官经多方协调,今年5月22日委托区民政局将丁丁送往普陀区社会福利院予以临时照料,福利院专门设置困境儿童救助站,并为丁丁设置了课程表,对她进行简单的启蒙教育。

  7月15日,普陀区检察院以涉嫌遗弃罪对陆某、于某提起公诉,同年8月30日,法院依法对陆某、于某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和六个月。

  普陀区检察院还发现,陆某具有多次吸毒和盗窃的前科劣迹,其在丁丁住院期间仍两次因吸毒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因此应依法撤销二人的监护人资格。就丁丁的后续抚养问题,作为第一顺位的丁丁祖父母、外祖父母均明确拒绝担任监护人。经调查,双方老人在身体状况和家庭环境方面均存在困难,确实不具备适格的监护能力。

  9月5日,普陀区检察院向区社会福利院送达检察建议,建议该院向法院提起撤销陆某、于某监护人资格的诉讼。11月2日,由普陀区检察院出庭支持起诉,该案在法院开庭审理。法院依法撤销陆某、于某的监护人资格,指定上海市儿童福利院为其临时监护人。

  离开的时间到了,在社会福利院工作人员和老人们不舍的泪光中,检察官牵起丁丁的手,将她带往下一个“家”……

  编辑:印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