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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
2019-12-23 15:37:00  来源:检察日报

  12月12日,滁州市琅琊区检察院未检部的两名女检察官带着精心准备的书籍,来到辖区某小学的心理咨询室,探望在这里读书的刑事案件被害人小兰(化名)。

  2018年10月,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下发后,琅琊区检察院深入学校及社区开展了一系列宣传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的活动。今年5月27日,琅琊区检察院举行了“携手关爱,共护明天”主题开放日活动,邀请辖区学校多名教师代表参加座谈会。其间,一位小学心理老师反映一名叫小兰的11岁女生向其倾诉,说自己在理发时被一名男子猥亵。“被侵害后,小兰情绪低落,学习成绩下降,又不敢告诉父母,所以我们也想向检察机关求助,看该如何解决此事。”老师急切地向检察官咨询。

  座谈会结束后,琅琊区检察院立即行动,在调查核实基本情况后,一方面监督公安机关立案,并由分管检察长带队提前介入,另一方面与学校的心理咨询老师一起对小兰进行心理疏导。最终,经该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

  案结不代表事了,该院未检部门的女检察官查询类似案例时了解到,案件对很多未成年被害人造成的心理阴影会持续到其成年,严重的可能还会引发抑郁或自杀。针对本案的特殊性,检察官们在结案后仍持续关注着小兰的心理状态。

  临近年末,大家再次来到学校,在心理老师的陪同下询问了解小兰的近况。见到检察官阿姨,小兰一开始还有点胆怯,问一句答一句,或者半天也不说一句话。感受到小兰的心理压力,检察官决定换一种方式与她进行交流,她们拿出带来的法治漫画书籍,跟她讲述书里边的法治小故事,讲解在生活中保护自己的技巧和方法,并适时提出问题与她进行互动。绘声绘色的讲解让小兰听得着了迷,话也渐渐多起来,笑容再次回到她的脸上。

  “我们来个约定,下次阿姨再来的时候,还会给你带新的故事书、讲有趣的故事,好不好?”回访结束时,未检部门的检察官把法治漫画书籍送给小兰,并跟她约定,下次见面还会有惊喜。

  编辑:印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