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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获评省“五四红旗团支部”
2020-05-21 16:39:00  来源:江苏法制报

  近日,从共青团江苏省委获悉,金湖县检察院被团省委表彰为“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近年来,金湖县检察院团支部紧扣检察工作主题,以“汇聚青年、服务青年”为引领,以打造“学习型优秀团组织”“服务型团组织”和“青少年维权特色团组织”为目标,扎实推进共青团工作和青年工作全面有效开展,取得显著成果。

  为努力推进青年干警岗位成才,该院挂牌成立了“青年学习社”,组织开展“青年法学沙龙”“师说小课堂”等形式的学习活动,在青年干警间营造“共学习、齐奋进”的浓厚氛围。联合本院检察业务专家,举办案件汇报、三项文字、法律文书制作、一对一辩论等竞赛,以赛促练。积极开展荣誉争创和推优工作,全力帮助优秀青年干警实现自我价值,有效增强了全院青年干警的荣誉意识和进取意识。

  该院团支部以打造“服务型团组织”为目标,利用每年3·15、“学雷锋日”“五四”青年节、“法治宣传日”等重要节日,组织开展系列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青年干警积极参与社区排查走访和投身县域涉疫情刑事案件介入、快速办理,涉疫情防控公益保护工作。充分发挥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示范辐射作用,组织法治副校长、辅导员向全县师生、家长宣传防疫知识、开展法治教育,助力校园疫情防控。持续深化“三叶草”关爱留守儿童行动,开通三叶草因疫致困儿童关爱热线,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编辑:印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