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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罚款400余万元,助企业渡过难关
2020-10-28 14:05:00  来源:检察日报

  想企业所想,急企业所急,充分发挥行政检察职能作用,以“保姆式”司法服务助力民营企业渡过难关,赢得了当地党委政府以及企业的赞誉。这是今年春天,新冠肺炎疫情肆虐的特殊日子里,行政检察官留给民营企业家的深刻印象。

  “原本以为检察官工作联络室这块牌子是空空的‘花架子’,没想到是实实在在的‘石锤子’。”事情虽然已经过去近7个月,但每每回忆起申请更正罚款的经历,广西闽商石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还是记忆犹新,满心感恩。

  今年3月,贺州市一林业执法部门向广西闽商石业发展有限公司发出《林业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该公司因未经当地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林地用途551.72亩,拟作出行政处罚合计800多万元。服务民营企业检察官工作联络室的检察官了解到情况后,连日到该企业进行走访调研,认真核实反映材料。

  “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经过反复核查发现,2019年12月30日贺州市八步区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书》中已确认,上述林业部门认定的551.72亩林地中有252.5760亩属另一公司非法占用,遂建议该公司申请听证。在听证会上阐明林业部门对闽商石业发展有限公司改变林地用途的面积认定有误,并要求予以更正。听证后,八步区林业局于今年4月24日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更正了对闽商石业发展有限公司改变林地用途面积的认定,减少了行政罚款410多万元。

  检察官在办理案件中发现,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影响,石业公司出现资金周转困难,难以履行实际缴纳罚款义务。如何避免造成“案件办了,企业垮了”?在综合考量整体案件和企业生存发展实际后,检察官多次与行政执法部门沟通协调,共商解决方案。最终,行政执法部门同意闽商石业发展有限公司在保证复绿资金充足的情况下,从已预交的复绿保证金500万元中,将部分保证金先用于缴纳处罚款,减轻企业资金周转困难,切实帮助企业渡过了难关。

  编辑:印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