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冯琳)在云南省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的云龙水库水源保护区内,绿油油的政法公益林迎风挺立。该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吕敏看着眼前充满生机的景象,倍感自豪:“我们种下的是树苗,扛起的是责任。”
云龙水库是昆明主城区最大的饮用水源地,被誉为彝山苗岭“千岛湖”。然而,禄劝县检察院干警在履职中发现,云龙水库面临水位下降、蓄水不足的问题。
“在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时,常常遇到在原址修复不现实、违法行为人修复不专业、生态修复效果不明显等问题。于是我们有了一个想法:能否用违法行为人支付或经法院生效裁判赔偿的生态环境修复等费用,在云龙水库水源保护区内的闲置地种植公益林?”吕敏介绍,这样既能使违法行为人“偿还生态欠账”,又能增强保护区水源涵养功能。
2020年4月,该院将异地集中营造公益林的计划向县委政法委汇报,得到支持。经积极争取相关单位支持及反复选址,今年3月,该院与云龙水库水源保护区管理局正式出台了《关于营造政法公益林的实施方案》。根据方案规定,相关部门按照“一年一移”的方式将资金移交云龙水库水源保护区管理局监管,管理局每年确定造林规模后,按造林技术要求组织实施并进行后续管理,营造的林木属国家所有,检察机关依法进行监督。
今年3月7日,首期28万元资金正式移交到位,计划营造水源涵养林60亩。3月10日,禄劝县检察院联合各政法单位及水源保护区管理局在保护区种下第一块政法公益林。
“我们将禄劝县检察院的经验在昆明市检察机关推广,希望通过探索完善公益诉讼配套工作机制,推动实现生态恢复治理效果最大化。”昆明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洪颖说。目前,在借鉴禄劝县检察院相关经验的基础上,宜良县检察院已设立检察公益林修复基地,种下的首批云南松已落地生根、茁壮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