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泰兴市委组织部
中共泰兴市委市级机关工委
泰委组〔2017〕75号
关于给予回居住社区(村)带头支持
动迁工作的在职党员干部通报表扬的决定
市级机关各部门(单位)、济川街道:
为贯彻落实市级机关在职党员回社区(村)“六带头”中“带头讲大局”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树立典型、表扬先进,充分发挥在职党员干部在动迁工作中的模范带头作用,根据《在职党员干部回居住社区(村)带头支持动迁工作的考核办法》,市委组织部、市级机关工委决定对在带头支持动迁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党员干部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受表扬的个人,再接再厉,以更高的标准、更高的要求,发挥好“六带头”作用。各包保单位及党员干部要以先进为榜样,抢抓时间机遇,为推进动迁工作顺利完成,加快建设美好家园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回居住社区(村)带头支持动迁工作的在职党员干部通报表扬名单
中共泰兴市委组织部 中共泰兴市委市级机关工委
2017年10月1日
中共泰兴市委组织部办公室 2017年10月1日印发
附:
回居住社区(村)带头支持动迁工作
的在职党员干部表扬名单
人大办:梅建国
政府办:成建华、成钟伟
政协办:卞玉琴
法院:汪云成、张 展
检察院:张 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