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我想对自己行为的作出弥补。”67岁的老梅在讯问室面对检察官李玲的严肃教育,羞愧难当。
2019年10月1日,作为村上的中心户长,老梅因为一些琐事和村民发生矛盾纠纷,动手打人。接到报警后,民警处警调查情况、帮助处理事情。他拒不配合民警执法,派出所增派民警支援后,他开始言语辱骂、推搡、用拳击打民警,导致民警受伤。
从上警车开始,他借着酒劲对民警动手,到了问话室,依然没有冷静下来,继续对民警动手。
2020年3月24日,老梅涉嫌妨害公务罪一案移送泰兴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官对他进行了教育,要求他实事求是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争取从宽处理。
老梅低下了头,如实供述了自己的行为,认罪认罚,他表示当时也是酒后一时冲动,酒醒后非常后悔,他真诚地希望得到被害人的谅解,今后一定谨言慎行,绝不再撒酒疯。
检察官了解到,疫情发生后,老梅主动报名到镇上卡口值守,积极完成村里布置的疫情防控各项任务,得到了村民的一致认可。
讯问结束后,检察官联系受伤民警,考虑到老梅当时处于醉酒状态,事后主动承认错误,并且向民警赔礼道歉,结合老梅在疫情防控期间的积极表现,民警出具了谅解书。
4月3日,案件移送泰兴市法院,将适用速裁程序审理。
检察官说
人民警察代表国家行使执法权,肩负着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维持司法秩序、执行生效裁判等重要职责。
敬畏法律,尊重执法者,不能让民警受伤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