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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院巡回检察组对泰兴市看守所进行巡回检察
2020-08-31 10:48:00  来源:泰兴市检察院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看守所监管和刑罚执行活动监督,根据《江苏省检察机关对看守所实行巡回检察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及《泰州市检察机关看守所巡回检察工作方案》等要求,泰州市院巡回检察组于2020年8月24日至8月28日对我市看守所监管执法、驻所检察工作进行巡回检察。

  本次巡回检察由泰州市院王明祥主任担任组长,抽调了部分基层院刑事执行业务骨干组成巡察组,检察组分成三组:材料组、现场组和综合组,各组同步推进巡回检察工作。受疫情影响,巡察采取“非接触式”检察方式,重点检察在押人员羁押期限管理、分押分管、生产劳动、械具使用、监管安全及在押人员作息、伙食、医疗保障等情况。

  巡察期间,各个检察组根据方案安排,向在押人员发放300多份调查问卷,回放了看守所监区、监室、提讯室、律师会见室、食堂等场所的监控录像,调取并查阅了看守所伙食、代购账目以及在押人员消费情况,查阅了在押人员羁押期限、械具使用审批台账等,并针对性的抽取部分在押人员、出所人员、民警个别谈话。巡察组将对此次巡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系统梳理、择时反馈意见。

  编辑: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