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泰兴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张某某涉嫌诈骗案一审公开宣判。泰兴市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十三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五万元。
泰兴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张某某诈骗案一审宣判
2022-04-28 10:05:00 来源:泰兴市人民检察院
编辑:印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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