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盗窃案件的统计分析
2017-10-24 14:55:00  来源:

   盗窃,是最常见的犯罪之一,大多是以人们生产、生活物资为犯罪对象,严重扰乱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盗窃案发率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着治安状况的好坏。现对我院侦查监督科近三年来办理的盗窃案进行统计分析,以期对减少和预防盗窃犯罪有所裨益。

  一、基本情况
  2015年我院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78件,其中受理盗窃案件共74件94人;2016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300件,其中受理盗窃案件共70件93人;2017年1月至10月,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19件,其中受理盗窃案件共71件77人。分别占案件比例26%、23%、32%。案件数量、所占比重总体呈上升态势。
  二、案件特点
  以2017年受理盗窃审查逮捕案件为例:
  1、从职业上看,2017年总共71件77人,74名犯罪嫌疑人身份为农民或者无业人员;68名犯罪嫌疑人学历为高中(中专)以下,占到88%之多。
  2、从性别上看,犯罪嫌疑人以男性为主,77名犯罪嫌疑人中仅有2名为女性。
  3、从年龄结构上看,犯罪嫌疑人主要以中青年为主。20岁至30岁34人,31至40岁21人,40岁以上22人。
  4、大多为单独作案,在71件盗窃案件中,共11件为共同犯罪案件,占15%;其中2人共同犯罪案件为10件,仅1件为3人。
  5、有前科的人员所占比重较大。71件77人中有45名犯罪嫌疑人有前科,占58%。
  6、从犯罪嫌疑人户籍所在地上看,外来人口占有一定比例。71件77人中有30名外来人口,占39%。
  7、从盗窃对象来看,犯罪嫌疑人目标大多为手机、电动车、金钱等易携带物品。通常采用溜门入户、搭线点火、砸车窗等手段实施盗窃行为。作案时间多为半夜。利用网络技术等实施盗窃的新型盗窃手段也有所出现。
  三、成因分析
  1、盗窃类犯罪嫌疑人文化素质较低,法律意识淡薄。他们平时不学法、不懂法、不守法,是非不明,荣耻不分。相当一部分犯罪嫌疑人都是日常游手好闲,好逸恶劳,将盗窃行为作为一种快速致富的手段,为满足生活开销往往实施盗窃,将盗窃所得贱价变卖并进行挥霍。更有甚者,将盗窃所得用于赌博、吸毒等违法活动。
  2、被害人安全防卫意识弱,警惕性差。手机、钱物乱扔乱放、电动车停车不落锁等,使犯罪嫌疑人容易得手;被害人打击犯罪的意识薄弱,尤其是数额不大的财物,丢失后不及时报警、对于同村小偷的盗窃行为不采取报警等,既纵容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又给案件的侦破带来一定困难。
  3、社会管理方面的缺失。一是有部分犯罪嫌疑人家庭贫困,没有生活来源,没有相关技能、劳动能力,因此走上犯罪的道路;二是经济往来的密切促进了人口之间的转移流动,对于外来暂住人口的管理存在缺位;三是对于出狱人员的帮教管理存在不足,“惯偷”在盗窃案件中较为突出,尤其在共同犯罪的案件中,基本上每个案件都有个别犯罪嫌疑人具有前科劣迹,其他同伙,可能是其“狱友”,或是其弟兄、亲戚、邻居等。他们纠合到一起作案,有前科劣迹的案犯通常起组织、领导作用或主要作用。
  四、对策和建议
  为了有效预防和减少盗窃案件的发生,结合我院实际工作情况,总结一下对策和建议:
  1、加强法制宣传。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是预防和遏制犯罪的关键。充分利用“法制进校园”、“公益普法”、“法律咨询”等活动,采用课堂讲述、展板、多媒体等多方位宣传方式,选取经典案例,以案说法,使人们充分认识到盗窃犯罪的危害,增强群众法律观念,提高群众自我防范意识和保护意识。
  2、落实帮教计划。贫困问题是犯罪的动因之一,我院应继续积极开展司法救助,探索开展“满天星”关护未成年人工程,切实帮扶困境儿童,改善困境儿童成长环境;出狱后的重新犯罪是我国各地区都面临的棘手问题,我院应继续深入 “归途曙光”再犯罪联动预防机制,为服刑人员编发学习手册,使服刑人员从思想上进行再认识、再改造。同时联合相关部门,传授罪犯一技之长,帮助其解决生产、生活中的难题,为其营造一个自食其力、重新做人的良好社会氛围,有效预防其再次犯罪。
  3、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借助“大走访、大落实”活动,积极延伸检察触角,了解各社区、各村级的基本状况,排查安全隐患。
  4、提高技防投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觉。从案件办理情况来看,凡是侦防投入大,监控设施完备的地方,案发率相对较低,在案率相对较高。有利于打击、震慑和预防各类犯罪,包括盗窃犯罪。
 

 

  

  编辑: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