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泰兴市检察院团总支被团省委表彰“江苏省五四红旗团总支”。
近年来,院团总支在院党组正确领导和团市委的精准指导下,充分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不断提升共青团的组织力、服务力和引导力,凝聚团员青年争先创优意识,努力为泰兴检察再创辉煌贡献青年力量。
院团总支于2017、2018、2019连续三年被泰兴团市委表彰为泰兴市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2018年荣获“泰州市五四红旗团总支”,2020年荣获“江苏省五四红旗团总支”。
其中,团总支书记季海同志先后当选共青团泰兴市第十七届委员会委员、共青团泰州市第五次代表大会代表、并连续三年被泰兴市团市委表彰为全市共青团工作先进个人,2019年被表彰为“泰州市优秀共青团干部”。团总支委员杨蓉、季红芹、徐磊、张秀婕、费苍昊等同志获得泰州市优秀共青团员、泰兴市优秀共青团干部、泰兴市优秀共青团员等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