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元旦春节将至,日前,市纪委下发《中共泰州市纪委关于印发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十条禁令”的通知》,要求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遏制“节日腐败”,确保风清气正。《通知》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改作风树新风,身体力行、以上率下,严格遵守“十条禁令”:
一、 严禁收送烟酒、礼品礼金、购物卡券、电子红包等;
二、 严禁公款吃喝,“不吃公款吃老板”,出入隐蔽场所违规吃喝,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三、 严禁违规突击花钱,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或实物;
四、 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等活动;
五、 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租车私用;
六、 严禁公款旅游、违规出入境;
七、 严禁婚丧喜庆操办奢靡铺张、借机敛财;
八、 严禁在节假日值班或工作期间饮酒;
九、 严禁参与赌博、变相赌博或封建迷信活动;
十、 严禁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扰乱防疫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