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抓好“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的贯彻落实,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促进公正廉洁司法,现将泰兴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 “三个规定”情况向社会公布。
2021年,泰兴市人民检察院共报送过问、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88件,其中院领导填报19件,占比21.6%;其他检察人员填报69件,占比78.4%。
泰兴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引导全体检察人员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做到“逢问必录”,进一步增强落实“三个规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规范司法办案行为,促进我们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泰兴市人民检察院
2022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