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蓝田县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该县司法局负责人、乡贤代表召开“检察工作+乡约”座谈会,交流研讨乡约文化对检察机关诉源治理的推动作用。
“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诞生于宋代的《吕氏乡约》是中国古代最早的成文乡约,而陕西省蓝田县是《吕氏乡约》最早的发端地和践行地。“代表优秀传统文化的《吕氏乡约》如今已发展为凝聚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蓝田新乡约》,我院将其与新时代‘枫桥实践’结合起来,以‘蓝约同守’文化品牌创建为抓手,在乡约之乡展开乡约辅助社会治理的创新探索。”蓝田县检察院检察长苟勇介绍。
救死扶伤的义举,“让大家对我刮目相看”
长篇小说《白鹿原》中,有一段涉及《吕氏乡约》的内容,提到乡约就是老百姓“过日子的章法”。进入21世纪,为更好地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蓝田县委根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赋予《吕氏乡约》体现新时代新要求的解释内容,即《蓝田新乡约》。“法律是在行为上规定罪与非罪、合法与不法的界限,而乡约则是为人处世的规范。因此,乡约教育是对法治教育很好的补充,可以成为我们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一大资源。”苟勇说。
蓝田县普化镇农民李某早些年曾因犯销赃罪被判决适用缓刑。2023年1月,他在回家路上看到一辆运货卡车翻滚进一处深渠,立即上前查看情况,将受伤司机从驾驶室里救出。
李某救死扶伤的义举受到当地司法部门的表扬。“之前,我在乡里乡外、人前人后都有抬不起头的感觉。现在我做了乡约里提倡的崇德向善的好事,人们都对我刮目相看了。”李某找回重新融入社会的自信。
“法律依据罪罚标尺对犯罪人员进行了惩戒,而他们回归社会后应该是什么样子?倡行与人为善、扶危济困、助人为乐的乡约守则无疑是很好的启示,可以引导他们重新拥抱生活。”苟勇说。
乡约“参与”,邻里干戈化玉帛
“乡约文化倡导的是乡里之间人们和睦相处,对有过错者也给予悔过自新的机会。因此,乡约文化传统不仅为刑事和解工作营造了良好氛围,也开辟了一条实践中的有效路径。”蓝田县检察院副检察长董一钊在工作中深有体会。
2023年3月27日,崔某在自家宅基地上建的二层小楼即将竣工,邻居唐某发现崔某新建的挡水墙占了他家的地方。双方先是发生口角,进而厮打在一起,崔某将唐某打成鼻骨骨折,经鉴定为轻伤2级。
今年1月14日,该案移送蓝田县检察院审查起诉。为推进刑事和解,办案检察官先是引用《吕氏乡约》,以邻里和睦相处的古训解开当事人心结,再联系《吕氏乡约》发源地三里镇乔村党支部书记景春强参与调解工作。
“古代民间有三尺巷的故事,邻里相处以和为贵。现在对方认识到自己的过错,愿意积极赔偿。你们是乡亲又是邻里,不如给对方一个机会。”听了景春强的劝说,唐某终于表示愿意和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经过公开听证,蓝田县检察院结合听证意见,依法对崔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蓝约送暖”传递司法温度
今年以来,蓝田县检察院循着《吕氏乡约》中“患难相恤”的指引,依托“司法救助+乡约”工作模式,开展“蓝约送暖”文化子品牌创建,将一笔笔承载着历史厚度和国家温度的司法救助金送到困难群众手上。
2023年9月16日,蓝田县安村镇村民郭某将同村村民陈某打成重伤。今年6月19日,蓝田县检察院对郭某依法批准逮捕。经实地走访,办案检察官了解到,被害人陈某伤势严重,超过40万元的治疗费用让陈某家不堪重负,而犯罪嫌疑人郭某及其家属无力赔偿,双方矛盾很大。蓝田县检察院查实后决定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快速发放司法救助金,及时缓解陈某一家的生活困难,同时协调镇政府、村委会进一步开展多元化救助。
据统计,今年以来,围绕涉案困难当事人和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保护,蓝田县检察院共摸排司法救助线索22件,落实司法救助金24.9万元。
“蓝田县检察院融合‘枫桥经验’与《吕氏乡约》《蓝田新乡约》打造‘蓝约同守’检察文化品牌,是符合蓝田县情、立足检察实际的有益尝试。”陕西省人大代表刘楠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