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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检察院、市应急管理局会签工作细则 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监督配合
2022-02-25 10:07:00  来源:泰兴市人民检察院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细化省、市检察机关、应急管理部门建立的协作配合内容,提升泰兴市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以法治方式促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2月22日上午,泰兴市检察院与市应急管理局举行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的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协作工作细则会签仪式。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华,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刘新明出席仪式并讲话。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朱春美主持会议。

  朱华对泰兴市检察院抓好细则落实、强化安全生产领域检察监督工作提出三点意见。

  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理解把握守牢安全生产“红线”的重要意义。主动加强与应急管理部门的协调联动,合力做好安全生产领域监管工作。

  要坚持以办案为中心,更好更优履行安全生产领域法律监督职责。融合履行“四大检察”职能,积极践行安全生产领域预防性司法理念。

  要深化协作共赢,推动形成安全生产行政、司法工作的最大合力。探索联合开展专项检查和参与日常巡查,共同开展研判分析,共享执法信息,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刘新明就应急管理部门贯彻落实协作意见,加强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协作谈了两方面意见。

  一方面,深化思想认识,充分认清加强协作的重大意义。另一方面,坚持做细做实,全力抓好协作配合的组织实施。

  会上,朱春美解读了工作细则的主要内容,并与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总工程师杨金明共同签订了工作细则。

  应急管理局机关职能科室及乡镇、园区分管负责人,市检察院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参加了会签仪式。

  编辑:印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