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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日报】:不让事实孤儿孤苦无依
2020-02-29 09:23:00  来源:泰兴市检察院

  

  1月1日,民政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等12部门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正式实施。

  关爱事实孤儿做法,源于泰兴市检察院支持起诉的一起“事实孤儿”远远(化名)申请宣告母亲失踪案。此案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之一。

  2018年3月,泰州市检察院联合公安、民政等8个单位召开座谈会,在市级层面形成了救助合力,统一“事实孤儿”认定的标准,打破区域限制,实行对“事实孤儿”的精准帮扶,同年8月,泰州市检察院出台了《关于加强被羁押人员未成年子女帮扶工作实施办法》,定期对全市4家看守所所有在押人员未成年子女监护情况开展常态化问卷调查,强化在押服刑人员子女的保障,实现刑事诉讼领域的全覆盖。

  2019年,泰州市检察院在泰州检察的官微设置“困境儿童”专栏、强化政策宣传、线索收集、典型案例宣传,通过“两微一网”、“公益邮路”等途径,建立实体、网上、掌上“三位一体”的“事实孤儿”线索收集机制。

  同时,泰州市检察院积极构建“事实孤儿”关爱保护协作机制。市检察院强化与民政局新成立的儿童福利处的沟通、协作,着手共同细化制定我市的困境儿童保护工作意见,明确各单位的工作职责,积极整合资源,督促公安机关及时、精准掌握“事实孤儿”线索,及时移送检察机关,督促民政部门开展审核认定工作;司法、人社部门积极为事实孤儿提供法律、就业帮助。

  为推动该项工作全面完善,在2019年省“两会”上,省人大代表、泰州市检察院检察长李军提出《关于在全省进一步推动“事实孤儿”法治保障工作助力精准扶贫》的议案,分析“事实孤儿”救助面临的具体问题和困难,建议进一步研究和推动解决。

  6月18日,民政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等12部门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

  检察作为:从泰兴检察院的一起案件到多部门联合救助,再到市级、省级层面的精准救助,推动国家级层面出台规定,泰州检察机关通过司法办案,推动完善“事实孤儿”帮扶救助政策,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编辑:印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