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满18岁的少年阿波,就被泰兴市人民法院列入失信黑名单。
如何让他归途?泰兴市检察院几经波折,数次做少年家属工作,终于将他从失信黑名单上“划”去。
2019年4月9日上午,泰兴市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成功督促一未成年犯家属主动缴纳财产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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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7日,阿波因犯盗窃罪被泰兴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二千元。
时隔一年有余,2018年4月16日,阿波再次犯盗窃罪,被泰兴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六千元。
都说事不过三,四个月后,阿波又来了。
2018年9月21日,他再次犯盗窃罪被泰兴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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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次案发时,阿波还未成年,仅在少管所接受管理教育。
然而第三次案发时阿波已满十八周岁,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十五日,在泰兴市看守所内服刑。
三次犯罪均被判处罚金刑,同时被责令退赃,判决生效后,阿波仅主动履行财产刑六千元人民币。
阿波三次财产刑未履行部分累计达37000余元。没有钱,干脆就不缴纳财产刑难道就没事了么?
因未及时缴纳财产刑,阿波被泰兴市人民法院列入失信黑名单。
2018年9月7日至2019年2月21日期间,阿波在泰兴看守所服刑。2018年9月7日,泰兴市检察院驻所检察官与阿波进行例行谈话时了解到相关情况,经过思想教育和引导,本来内心无所谓的阿波认识到缴纳财产刑的重要性。
检察官于2019年1月8日、3月29日、4月2日三次主动与阿波及其家属沟通。
经过约谈和教育,阿波的家属于4月2日、4月9日分两次将37000余元财产刑积极履行到位。
在督促法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缴纳财产刑过程中,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检察官有话说
进入了失信者黑名单不是件小事情。年轻不能任性!!!
除了不能贷款之外,生活中还会受到哪些影响呢?
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将受限:
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4、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5、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6、旅游、度假;
7、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8、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9、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
那么,如何从老赖黑名单中去除自己的信息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1、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3、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检察官认为
还没有进入社会的未成年人,未来的路还很长。
如果自己没有履行财产刑的能力,那么在能力范围内,先由家属代为履行。以后自食其力。
其实更重要的是,不要违法犯罪。家人年事已高,检察官几次与少年的家人面对面时,都感受到了两位老人的无奈和无力,少年爷爷的头发更花白了。如果资金足够宽裕,他们并不需要分两次来履行财产刑。
生而为子女,务必体贴和善良。有手有脚,不是用来盗窃的。
希望没有第四次——检察官将继续对这名少年保持关注。
归途曙光,继续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