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年这里真是脏乱差,现在好了,堆放在海边的砂石已经清理走,水质也变得更干净。公益诉讼可真是好,保护了咱们这片海水浴场。”近日,招远市检察院检察官来到辛庄镇回访时,村民说出了自己的心里话。
“金泉山海古村落”一直是招远市引以为傲的旅游资源。尤其在夏季,优质的海洋旅游资源吸引了众多游客。但是,招远市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招远市某渔业有限公司在辛庄镇海埠村以北海域,通过投放石料、混凝土构件等形式违规建设临时的停船码头,涉案海域内已经形成非透水式构筑物,严重影响了该片海域的生态环境。
随着调查的进一步深入,招远市检察院检察官发现,相关执法部门在巡查时已发现了非法建设的小码头,向某渔业有限公司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作出相关处罚建议。但由于没有下达行政处罚决定,违法的小码头一直未予拆除。
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招远市检察院立即成立专案组,通过调取行政卷宗、走访村民和行政相对人、发出调查函等形式进行了调查核实,并对涉案海域进行了全面的现场勘查。为了准确无误地掌握污染情况,此次勘查还启用了无人机进行核查、取证,拍摄了海岸线的全景成像图。“从图片中就可以清晰看到被污染海岸线的现状和长度,这样便于固定关键证据,为下一步向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打下坚实基础。”该院员额检察官王绍莉表示。
2019年4月,招远市检察院向相关部门依法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但对方一直未全面履行监管职责,海域资源也持续处于受侵害的状态。同年6月,招远市检察院依法向市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市法院公开审理后作出判决,要求相关部门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对某渔业有限公司实施行政处罚。这起案件也成为山东省首例海洋环境资源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并入选山东省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昔日耸立在海平面上的码头已不见踪迹,沉淀的渣土和堆放的砂石已经被清理干净,湛蓝色的海水在阳光下闪闪发光。“我们提起公益诉讼只是手段,最终的目的还是为了保护和修复生态,真正发挥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看护人’的角色作用。”招远市检察院检察长姜峰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