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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职教育”唤醒“缺位”家长
2021-12-30 15:30:00  来源:检察日报

  “以前总拿忙做借口,其实是不敢管教、不愿面对。以为孩子大了自然就会好,从没想过根本问题出在我们父母的身上。”一场亲职教育活动课上,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王某年逾五十的父亲当场落泪。

  2020年8月的一天,王某等10余人在潢川县城某KTV唱歌。其间,同伴曾某与隔壁包间内的张某因琐事发生肢体冲突,王某等三人出于兄弟义气,手持木棍、砖块追逐并殴打张某,致其轻微伤。公安机关以王某等三人涉嫌寻衅滋事罪向潢川县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

  受理案件后,办案检察官深入王某等人所在社区、学校开展社会调查,形成一份详尽的调查报告。经查,王某父母长期在上海经商,年近八十的爷爷照顾其生活。爷爷的溺爱导致王某性格蛮横冲动、是非观念弱。另外两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情况类似。考虑到三人均未成年,刚刚初中毕业仍有进一步求学的想法,案发后主动投案、认罪悔罪态度好、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潢川县检察院依法作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

  “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孩子每一步能否走得正、走得稳,很大程度取决于家庭教育的质量。我们在关注案件本身的同时,应该将更多精力放在对其父母的亲职教育上。”承办检察官说。

  随后,潢川县检察院联合社会力量,将法律援助律师、司法社工、心理咨询师、国学讲师等密切关注未成年人成长的群体纳入帮教团队,以提高亲职教育的实效。经过多次沟通、走访,承办检察官向三名涉罪未成年人的父母宣讲家庭教育方面的法律规定,以及家庭教育对孩子成长的重要性,要求家长到场参加亲职教育活动。

  11月3日,在亲职教育活动课上,帮教团队的老师围绕父母情绪管理、亲子有效沟通、营造和谐家庭氛围,如何帮助孩子培养良好社会习惯、远离违法犯罪等方面进行讲解。当国学讲师从“养不教、父之过”引申到历史故事、现实案例时,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活动结束后,承办检察官向王某等三人送达《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向其父母送达《严加管教令》,同时与帮教团队、王某等人及其父母签署帮教协议。目前,王某已随父母到上海生活,就读于某职业技术学校;另两人已回到潢川县某高中学习,三人均表现良好。(熊永才张书丽)

  编辑:印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