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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承秦制与春秋决狱
2022-08-31 10:48:00  来源:检察日报

  案例:甲无子,拾了道边弃婴乙并将其抚养成人。乙长大后犯了杀人罪,回家来告诉了甲,甲就把他藏匿了起来。问:对甲应如何处理?

  分析:乙虽不是甲的亲生子,但是这样的父子关系谁能否认?《诗》曰:“螟蛉有子,蜾蠃负之。”——养子与亲子并无不同。根据《春秋》之义,父为子隐,理所应当。所以,甲无罪。

  这则真实的案例来自两千多年之前,分析者为汉代大儒董仲舒。据记载,这样的案例分析共有232条,收录在一本叫《春秋决狱》的书里。

  “汉承秦制”,秦代一整套政治制度和法律体系都出自法家,到了汉代,为什么需要如此赫赫有名的儒家站出来进行解释呢?这背后,其实是一个出走与回归、碎裂与救赎的故事。

  1.

  法家的先驱人物,当推郑国的执政大臣子产。公元前536年,子产将本国的法律条文铸在象征诸侯权位的金属鼎上并予以公布,史称“铸刑书”,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公布成文法。以公开、规范的成文法取代习惯法进行社会管理,这在那个时代是大势所趋。但子产本质上是一个务实的国家执政官,他并没有从理论上对“法治”进行研究和阐述。法家作为“诸子百家”中的一派出现,还要等到100多年之后的战国时期。并且有一个说法,这个流派是从儒家,特别是子夏学派分流出来的。

  应该说,这个说法是很有启发性的:在理论上说,子夏是孔门中的“礼派”,与孟子为代表的“仁派”相比更重视客观的规范建设;从师承上说,子夏晚年在魏国西河教书授徒,培养了一批后来成为法家干将的弟子徒孙。

  李悝,这是真正意义上法家的始祖,中国古代延续2000余年的法统,就是从李悝制作的六篇《法经》发轫而来的。而这个李悝,很可能就是子夏的弟子。

  吴起,孔子的再传弟子曾申的门生,后来也师事过子夏。这是一颗在战国初期耀眼夺目的政治明星,当时言法则吴起与商鞅并举,言兵则孙武与吴起并称。据近人考证,儒家重要经典之一《左传》的成书与流传,吴起之功最大。

  商鞅,据说在魏国学得《法经》,到秦国辅佐秦孝公变法,使秦国成为天下首强,不但奠定了秦灭六国的大势,也奠定了此后2000多年中国的基本政治模式。

  以上诸人,均出自儒家的子夏一脉。到了战国晚期,“礼派”大儒荀子门下又出了两位法家干将:韩非与李斯。由此可见,战国时期法家人才的培养,儒门实在是厥功至伟、当仁不让的。

  当然,“法生于儒”的说法也并不完全准确,法家思想的另一个渊源,来自黄老学派,分别是重“势”的慎到和重“术”的申不害。慎到在齐国文化中心稷下学宫做学者,而申不害与商鞅同时,在韩国做大臣。

  2.

  如果以法家思想集大成者韩非的理论作为审视法家思想体系的坐标,那么,法家学说就是一种法、术、势三位一体,以实现富国强兵、加强君主集权,进而夺取天下、完成一统的政治理论。法、术、势三要素中,法治思想可以说来自儒门,而术、势的心法、理论则来自黄老学派。

  因此,近代有学者在分析法家思想体系的时候认为,先期法家李悝、吴起、商鞅才是纯粹的法家,他们的主张是国家本位的;而韩非不是纯粹的法家,他吸纳了术势的元素,本质上是为君主一人服务的,准确说应该叫“刑名法派”。那么,法家学派为什么内容越来越杂?越来越杂之下,这一派人物为什么还被视为同一学派?

  东周时期是中国历史上典型的“大时代”,也是一个社会深刻变革与动荡的大争之世。原来的贵族封建制日趋瓦解,国家从经济基础到上层建筑都经历着裂变的阵痛。一种什么样的社会管理模式能够脱颖而出,战胜其他模式并使纷乱的天下归于一统?诸侯们在斗争,学者们在探索。这其中,那些最有用世之心、最想建功留名的杰出人物纷纷从各派中走出来,以学者和士人的身份搅动天下,扮演着弄潮儿的角色。这些人物原本来自各个学术流派,但共同特点是最关注实践,关注“行得通”。在这个大前提下,这些人——法家对各派思想的取舍扬弃,也就可以归为有一个目的——成事。法家们追求的不是理论上的圆通,而是看得见的实效。因此,各家学说在体系上被打破,所有有用的内容都被毫不顾忌地“拿来”,所有不切实用的东西都被毫不留情地扔掉,经过这样的严格筛选,法、术、势三者就成了法家高举的三面旗帜。

  法家学说虽然打碎和割裂了各派原有的思想体系,但又形成了一套自己有机的东西,法、术、势三者是可以结合起来成为一体的,至于三者的具体比重则可因时因势因人而调整。法家学说的体系性,是由政治本身的规律性决定的。既然政治是一门有自身规律的学科,法家学说也就必须形成一个有机的理论体系。

  3.

  法家学派还有一个特点尤其引人关注:这派人物大多不得善终。除了早期儒家色彩依然浓厚的李悝、道家思想浓厚的申不害、学术人物慎到之外,其他热衷政治实践的法家人物,如吴起、商鞅、韩非、李斯,结局都比较惨。其原因,在于法家人物是为成事而生的,他们不能有更多的兼顾,如果说他们的事业设计宏伟壮丽,他们的人生设计则是七零八落、碎裂不堪的。

  在学问方面,可以说法家信奉的是“拿来主义”,任何学派中有用的东西他们都努力拿起来为我所用——多一件理论武器就多了一些成功的机会;在人生领域,他们则是在用“减法”:人毕竟不是机器,但这些人就是要尽量把自己化为一件锐利的武器,去建功立业。人生的许多元素和牵挂,在法派人物看来,都成了干扰项或者阻力,只有不断地排除干扰项,排除阻力,他们的事业才能步步前行。因此又可以说,法家人物的人生,也就是一种不断破碎的人生,他们的破碎,一是主动,二是坚决,三是彻底。

  ——亲情的破碎。这个方面吴起最为臭名昭著。为了成名,他离开母邦卫国,与母亲噬臂而誓,不立功扬名决不回家,以至于母亲去世也不回去料理,被曾申逐出了师门;在鲁国,为了做将领,他更是做出了“杀妻求将”的惊人之举。

  ——师门的破碎。这一点上法家人物几乎无一例外。商鞅出自儒家,却明确主张要焚诗书而明法令;韩非更是称同门的儒者为蠹虫,必欲扫除之而后快;李斯更是焚书坑儒活动的直接推动者。如果说打击儒家还可以算作一种冠冕堂皇的政治主义,那么李斯为了权位不惜害死同门师兄韩非,就不是“主义”所能说得通的了。

  ——友情的破碎。这方面最经典的是商鞅。商鞅在魏国时与公子卬关系不错,后来各为其主两国交兵,他居然打着友情的名义诱擒了对方。虽说兵不厌诈,但这个事情做得也实在让人瞠目了。

  以上被法家学派人物无情破碎的各种“干扰因素”,对于正常的普通人来说,都是很美好和必要的人生要素,是一个人生于世上的精神存放处,最关键的,也是一个人处于逆境和危难时最好的避风港和庇护所,这些东西被无情地破碎了,法家们的人生危险指数当然也就急剧飙升了。

  4.

  更严重的是,被法家们打碎的不仅仅是他们自己的人生,天下百姓的生活也被无情地打碎了。

  法家建立了“军功爵”等一整套利益鼓动机制,为的是民众在这套机制的推动下好好耕田与战斗。广而言之,秦国的一整套政治与法律制度,其实都属于利益鼓动与分配制度,而且这套制度又过于僵化、缺乏弹性。这就产生了两个问题:一是完全忽视乃至排斥人民的精神需求,那么,即使整个法家制度运行良好,老百姓也只能“安身”,无法“安心”;二是任何制度都会有运行不畅乃至从内部被破坏的可能,正如任何个人都会犯错误和面临风险一样。事实上,到了秦末,整个法家制度的弊端和风险一股脑展现出来,甚至到了民不聊生、人人思变的程度,国家政权也很快就被推翻了。

  就这样,法家建立了一套高效实用的制度,又没能解决这套制度隐含的巨大风险。秦朝二世而亡的教训让汉代统治者寝食不安,经过反思,当时大家的共识有两点:一是秦代只讲制度建设不顾精神文明(仁义不施),二是它一律采取郡县制而完全取消分封。事实证明,第二条认识是错误的,汉朝为此还颇走了一段弯路,但第一条共识显然切中了要害。

  不管是谁,顺利度过生活中的重重危机,你要有一颗丰富强大的内心;而预防制度的风险,则需要文化的浑厚力量。好在除了法家,汉朝人还有更多的文化选择:汉初的六七十年,黄老学说帮助中国人休养了生息;之后,儒家学说又为汉王朝的官吏和百姓提供了价值指引。就这样,法家制度、法家文化就像一个离家出走的年轻人,经过一两百年的辉煌创业,在日暮途穷之际,又回到了其文化母体的怀抱,从而得到了保存、完善和救赎。在这整个救赎过程中,董仲舒的“春秋决狱”只是适逢其会罢了。

  5.

  很显然,汉代制度的文化回归,就是回过头来从先秦诸子百家的学说中再次汲取文化营养。而细究起来,先秦的诸子百家学说,应该来自更久远的同一个文化母体。至少在司马迁、班固这些史学大家看来,诸子百家出自远古的同一套组织系统(如儒家出自司徒之官、墨家出自清庙之守,等等),百家的思想也是“同归而殊途,一致而百虑”的。

  百家思想究竟“同归”于何处?当然归于“中华文化”这个母体。中华民族作为数千年唯一没有中断过自身历史文化传承的民族,它源源不竭的前行动力,就来自能立定脚跟,环顾周遭,适应时代,并不断返本开新。近年来备受关注的“中华文明探源工程”,也可以说就是一次“返本之旅”,而且通过科技手段,我们得以更多地了解文字产生之前的民族文化。近年来的考古成果一再表明,新石器时代的中国,直至夏商时期,都同时存在着发展水平相近的众多文明,散布在中国的四面八方,犹如天上群星之星罗棋布,苏秉琦先生将之形象地概括为“满天星斗”模式。

  最终,当“满天星斗”汇聚为“一轮明月”,一直到这个民族走到今天,中华文明大气、浑厚、包容而又浑然一体的气象一直没有改变。也正因如此,这个民族才得以不断从自己的文化母体中汲取营养,并以此在前行中及时纠偏,从而永葆旺盛的活力。

  从这个视角再来看汉初的“汉承秦制”与“春秋决狱”,这两者之间可能并非相互矛盾,而恰恰是相得益彰。

  编辑:印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