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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江与知寨夫人:一则农夫与蛇的故事
2022-08-31 10:49:00  来源:检察日报

  刘夫人之所以检举揭发宋江,是为了保住自己的贞洁名声,欲杀宋江灭口。另一方面,也是更重要的,刘知寨是个昏庸无能的官,听了他夫人的检举,便再也听不进宋江的辩解,一味毒打用刑,欲置宋江于死地而后快。

  《水浒传》里,除了潘金莲,还有一个貌美心毒的妇人,那就是清风寨知寨刘高的夫人。知寨是宋朝时巡检的官员,分文知寨和武知寨,文知寨为正,武知寨为副。

  刘夫人可谓旷世美女,施耐庵对其素颜的描述可以说毫不吝啬溢美之词:身穿缟素,腰系孝裙。不施脂粉,自然体态妖娆;懒染铅华,生定天姿秀丽。云鬟半整,有沉鱼落雁之容!星眼含愁,有闭月羞花之貌。恰似嫦娥离月殿,浑如织女下瑶池。

  不过就是这样一个如花似玉的美女,却是一个忘恩负义之人。话说,清风寨附近有一座清风山,山上有三个大王:大首领锦毛虎燕顺,二首领矮脚虎王英,三首领白面郎君郑天寿。刘夫人为其过世的母亲坟前化纸,路过清风山,被矮脚虎王英掳去。王英虽是“好汉”,却有一个为人所不齿的毛病——贪恋美色。王英将知寨夫人掳上山后,迫不及待地欲行不轨之事。正欲投奔清风寨武知寨“小李广”花荣的宋江,此刻正落脚清风山。因这妇人是花荣同僚之妻,更兼朝廷命官的恭人,于是宋江好意出手搭救,让其贞洁得保,安全归家。因此,宋江对刘夫人可谓恩重如山。

  但是,对于这位恩人,刘夫人并无半分感激。一方面,刘夫人下山之后,对刘高这样解释虽被强盗掳去,却能无恙下山的理由:“便是那厮们掳我去,不从奸骗,正要杀我,见我说是知寨的恭人,不敢下手,慌忙拜我。”刘夫人不向丈夫透露实情也就罢了,因为这个理由其实也可以理解,刘夫人貌美如花,又是知寨夫人,落在强盗手里,又是王英这样不堪的强盗,为了保护自己的名声撒谎情有可原。但是,刘夫人的歹毒在于,在清风寨元宵灯会上听到宋江的声音,便向刘知寨道:“兀那个黄矮汉子,便是前日清风山抢掳下我的贼头!”刘知寨不听宋江辩解,下令把宋江打了个皮开肉绽,鲜血迸流。这般忘恩负义之人,最后不但把自己害得身首异处,还葬送了刘知寨的性命,并被死死地钉在了水浒江湖的耻辱柱上。

  施耐庵这段故事的描写中,字里行间隐含着他对刘夫人行为的否定性评价。施耐庵的这种评价,其实是一种价值判断。所谓价值判断,乃是指对一件事情的美与丑、是与非、善与恶的判断,具有强烈的主观性。从小说的描述和读者的感受来说,施耐庵的评价得到了读者的认可,与读者产生了共情,这是施耐庵高超的写作技巧的体现,也是《水浒传》流传至今脍炙人口的原因之一。

  抛开小说在文学上的成就,如果从法律的角度分析,施耐庵的这种价值判断,是否真的客观且公正呢?

  我们知道,任何价值判断都是基于一定的标准作出的,其中主要是道德标准和法律标准。对于法律和道德的关系,通常来说,两者并不矛盾,道德和法律都是约束人们行为的规范,其追求的目标通常是一致的,只不过道德的要求高,法律的要求低,所以我们经常说道德是法律的基础,法律是道德的底线。人们经常说“法律无外乎人情”,就是上述两者关系的体现。

  但是,法律和道德虽然通常是一致的,也会有例外的情形,它们有时候也会产生一定的冲突,所以人们也会说,法不容情。举个小例子来说,张三曾经有恩于李四,此后张三因故意杀人无路可走而求助李四,从知恩图报的角度来说,李四应当施以援手,但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李四若故意包庇张三,则涉嫌犯罪。在这样的情况下,李四应当怎么选择?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李四当然不能包庇张三,而应该检举揭发,履行公民的义务。

  刘夫人面对的似乎也是这样的情况。一方面,宋江投奔花荣,其原因是宋江杀死了阎婆惜,背负命案在逃,官府亦在四处缉拿——用现代的语言来说,宋江是一个通缉犯。另一方面,刘夫人是清风寨知寨夫人,清风山是清风寨辖区内的强盗窝,刘夫人被清风山的强盗掳上山,而宋江大摇大摆地坐在清风山的交椅上,任何一个人,只要他没有上帝视角,都会认为宋江是清风山的贼头。刘夫人在其丈夫治辖下的清风寨遇到了疑似清风山强盗头的宋江,揭发检举之,既是法律上的要求,也是其作为朝廷命官恭人的职责。

  不过,这一切是建立在刘夫人出于公心,并且刘知寨亦能秉公处理、依法办案的基础之上的。因为,如果这些条件具备,那么宋江就应该为其杀死阎婆惜的行为承担责任,但是此刻其系被误认清风山大王被擒,更曾路见不轨出手制止,所谓一码归一码,该承担责任的承担责任,该接受感恩的接受感恩。

  但事实上,上述两个条件都不具备。一方面,刘夫人之所以检举揭发宋江,并非什么正义之举,而是为了保住自己的贞洁名声,欲杀宋江灭口。从花荣对刘夫人的评价来看,是极有这种可能的。花荣知道宋江救了刘夫人时说过这样一句话:“兄长却如何救了这厮的妇人?打紧这婆娘极不贤,只要调拨他丈夫行不仁的事,残害良民,贪图贿赂。”另一方面,也是更重要的,刘知寨是个昏庸无能的官,听了他夫人的检举,便再也听不进宋江的辩解,一味毒打用刑,欲置宋江于死地而后快。

  所以,在这样的背景下,刘夫人所真正面对的,就不可能是在道德和法律冲突中的两难选择,她的检举揭发不过是假法律之手满足其自身不道德的私心。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施耐庵对其所作出的道德判断客观而公允,读者对其厌恶唾弃也完全合乎常情常理。

  编辑:印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