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身贫困家庭,初中时父亲去世,母亲一人独自抚养我们姐弟三个。记忆犹新的一件事是,有一年冬天,天气很冷,心情也格外灰冷,快过年了母亲都没有置办年货。
有一天,村上一位老党员将一块猪腿送到了我家门上,弟弟那个高兴啊,我至今都记得他兴奋的样子。
当时不懂什么是初心,现在明白那就是一个共产党员的初心。他帮助了村里好多困难家庭,也是经他多方努力,村上的一条土路铺上了柏油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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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我考进了检察院,一直在办案部门工作。形形色色的案件,让我看到了世间百态人生,有嗟叹,有吹嘘,有悲伤,有愤懑。
犹记得当年我协助承办的一起寻衅滋事并故意伤害的案件。当事人均是18岁左右的男男女女,因为所谓的“过节”大打出手,其中一个小伙子居然拔刀刺戳被害人,被害人高位截瘫伴大小便失禁,被害人未婚先得一子。此后,他双亲不仅要服侍他,还要再替他抚养一个不满1岁的孩子!我当时很是唏嘘,犯罪代价太大了,能预防他们不犯罪多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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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到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接触的多是有关未成年人的案子。
经常遇到一位关工委的老干部做人民陪审员,每次法庭教育时,她说得最多的就是:“生出来是男孩呢,曾经让全家多么的欢喜,如今呢?”
是啊,为什么短短十几载过去,这些当初被寄以希望的宠儿就变得面目可憎令父母嫌弃、令社会唾弃呢?
那时,我觉得预防犯罪更重要。后来,我带领科室拍摄“拒绝也是一种勇气,请学会说‘不’”等公益公告在相关公共场所播放,编印《满天星》法治小报分发到全市各中小学,就是希望通过这样的方式达到预防的目的。
只要有空,我都会去学校给孩子、给家长、校长、老师们上课,用更多的途径更广的普法,让我们的大人多一些未成年人保护理念,让我们的孩子不违法、不犯罪、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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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我在办案中注意到了这样一个特殊的群体。在审查16岁的陈某涉嫌盗窃罪案件时,我发现他父亲被判有期徒刑十年在上海某监狱服刑,母亲在他两岁时离家出走下落不明,无人监管的他走上了犯罪道路。
后来我陆续发现有些未成年被害人也存在类似的现象,父亲死亡,母亲一走了之,因为爷爷奶奶监护不到位被侵害了……
这样的群体在农村比较普遍,且母亲大多是外地人。这些孩子跟着爷爷奶奶,家庭困顿,生活拮据。如果遇到负责任、身体还算硬朗的爷爷或奶奶,那么还算是幸运的,如果连这点都达不到,那他们真的是不幸中的大不幸了。
面对他们,我总是对比我的以及我周围的孩子,我为他们感到痛心。我替这些孩子取了个名字——“事实孤儿”,名义上有父母,但事实上得不到父母的抚养。
他们的境况等同于孤儿,那他们能像孤儿一样拿到孤儿养育金吗?我向领导请示,与民政局对接,加上社会各界的支持,我们成功帮助小远申请宣告她母亲失踪,帮助她办理了儿童福利证,从此她每个月都会领取到1350元(2019年已经涨到1600元)的孤儿养育金了。
这,对于那个家徒四壁的家庭来说,是保障是稳定是希望,我很感动也很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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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社会纷繁复杂,小远的例子成功后,社会上申请事实孤儿的百姓多了起来,有符合的,也有不符合的,我们的接待也多了起来,我们在案件办理之外多了好些走访调查协调工作。我不嫌烦也没嫌累,因为,救助一个孩子就是救助一个家庭的未来,我要帮助他们。我只是觉得我做得不够。
我感觉自己能力太小,不能给他们更多的帮助。但是就像沙滩上那个一条条捡起小鱼又扔回大海的小男孩所说一样,被救助过的小鱼在乎,被救助过的孩子在乎。我下定决心,只要被我遇到了的儿童,我就要帮助他们、挽救他们。
随着帮助的困境儿童增多,孩子的爷爷奶奶感激我,趁来城里的机会,要带花生、豆油等农产品给我。我知道这是他们在表达感激之情,但我也知道,就这些也是他们牙缝里挤出来的,我不能接受。
我深深明白,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政策好啊,我只不过是用我的一点所学知识做了一个共产党员、一名检察官应该做的工作罢了。
这也是响应省院刘华检察长提出的“检察工作体现司法温度”的一个缩影。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这是我前进的动力与目标!
今年6月18日,中央传来重大利好消息,民政部、最高法、最高检等12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全国50万名“事实孤儿”因此被纳入了国家制度保障。从2020年1月1日起,新的更有效更便捷的途径将会产生,这里面对接畅通吗,操作可行吗,存在虚报隐瞒骗取保障金的吗,我愿做苔花,尽我微薄之力不断思考,继续前行。
习近平总书记说过,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将是我们奋斗的目标。
对于一个未检检察官来说,孩子们脸上的笑容是我们永远的追求。
我想对孩子们说:请把我们的声音与行动带回家,请把你们的微笑留下,这就是我的初心和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