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晶晶说法(66):国外打工更赚钱?“蛇头”踩着违法犯罪高压线,获刑7年
2019-09-05 08:29:00  来源:泰兴市检察院

  近年来,组织偷越国边境的案件时有发生,而近期,泰兴市首例组织偷越国边境案宣判,案发的导火线是拖欠出国务工人员的工资,工人报警, “帮助”17人偷渡马来西亚的“蛇头” 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怀着国外打工更赚钱心理的工人们,工作了一段时间,却没有按期拿到应得的工资,冒着各种法律风险,不能随意离开指定工地,这种滋味实在不好受。

  四年前,检察院就办理过偷越国边境的案件,是个人犯罪,一名女性利用妹妹的的身份证件,多次偷越国边境。当检察官问她原由,她的回答让人哭笑不得:出境只是为了做裁缝,同时也是不愿意与自己老公一起生活、又无法离婚,只好寻求了这样的方式。谁知违反了国(边)境管理法规,触犯了《刑法》。

  个人行为相对于组织偷越国边境的,量刑相对比较轻,但犯罪就是犯罪,任何理由都无法改变事实。

  相对于到国外打工,今年7月16日,在北京三中院二审宣判的组织他人偷越国境案,则触痛了宝爸宝妈的心。

  这个案件揭秘了幼儿园非法务工外教从何而来。“非法入境进行非法务工的外国人”,他们没有工作签证、没有教学资质,却瞒天过海、堂而皇之地走进了幼儿园的课堂。一审法院认为三被告人为谋取非法利益,明知外教没有合法入境手续,非法组织多名外教入境,并介绍外教非法从事劳务,以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分别判三人有期徒刑两年、一年九个月、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五千元。北京三中院终审维持原判。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外教”也不例外。

  这类案件的发生,除了高利润,“量刑轻力度小”也使得偷渡组织者有恃无恐。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相关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司法审判实践中,该类案件的社会危害性小,基本都采取了从轻原则。这也让组织者有了冒险的心理。

  希望通过这篇推文,引起想要到国外打工或到中国来打工的人的注意,履行相关的法律手续,要符合其他国家或中国的法律规定。

  检察官提醒:

  很多所谓的蛇头都会以出国、办理护照、办理他国身份的借口进行诈骗行为,并不把人偷渡到目的地,甚至有的会在半路谋财害命。部分大蛇头,也会进行非法的人口买卖。冒着这样的风险打工,不如好好规划人生路线,踏踏实实赚钱。

  编辑:印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