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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一大早,检察官收到了一面锦旗
2020-07-29 08:46:00  来源:泰兴市检察院

  2020年7月26日,虽然是周日,老陈与儿子一早就来到了泰兴市人民检察院。

  与之前讯问时的一脸愁云不同,这次老陈的儿子小陈状态颇好,接到检察官准备对他宣布不起诉的电话后,恨不得立马过来。他的父亲老陈则带着一面锦旗,一切尽在这简单的8个字中。

  案件回顾

  2020年1月12日下午,阿华(小陈的姑妈)因与老陈之间没解决的债务纠纷,来到小陈经营的佛香店门口,穿着自己制作的白底黑字围裙,朝着店里大骂,妨碍小陈做生意。

  小陈的小舅子过来请香,因为阿华在门口骂人,一时半会儿也请不了香,等久了有点不耐烦,就出去让阿华不要骂人。两人说着说着就起了冲突,相互揪起衣服来了。阿华抓着小陈的小舅子的项链不放手,小陈夫妇上去劝没有成功,小陈的气头就上来了,用力一拉将两人分开。

  阿华见状,往店里冲,小陈用力一推,把阿华推倒了,小陈陈来来回回推了自己的姑姑阿华好几次,将阿华摔倒在地,并用膝盖跪压阿华右侧肋部位置。

  这一冲动,造成阿华肋骨骨折、左膝内侧半月板撕裂,损伤程度均构成轻伤二级;头皮右侧顶部皮下血肿,损伤程度构成轻微伤。

  阿华当天就报了案。

  办案经过

  2020年6月11日,小陈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移送泰兴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佛庙前亲姑侄大打出手,却迟迟彼此都不让步,侄子不低头,姑姑不谅解,这个有点棘手。”检察官李玲看着卷宗,无比唏嘘。

  阅卷后,李玲发现一个疑点,1月15日的CT+三维重建显示第5肋骨骨折,1月31日的CT+三维重建显示第4肋骨骨折,为何不在一个时间段内呢?两根肋骨同时骨折达到轻伤二级,才构成故意伤害罪。

  李玲决定到医院走访阿华的主治医师,进行亲历性审查,进一步了解情况。

  7月9日,李玲与检察官助理一起来到人民医院,走访了两名主治医师,现场对照片子,增强内心确信。原来对于这种打架等引起的骨折,首先是拍急诊CT确定有无腔内出血等情况,医生不会在诊断的时候直接断定是骨折,而是让患者在2-3周后复查再判断。而第4肋骨骨折属于凹陷性骨折,与第5肋骨骨折错位性不同,这种骨折不会在受伤当时立即显现,早期可能发现不了。

  案件审查结束后,李玲决定让姑侄双方坐到一起,面对面化解矛盾。

  7月13日,双方来到检察院,李玲现场对双方都进行了严肃教育。

  姑姑阿华表示,小陈小时候自己就照顾了一段时间,感情一度很好,因为债务纠纷确实情感疏远了,小陈则自责当时过于冲动,伤害了亲人。

  老陈希望当场就将债务纠纷解决,并赔偿医疗费用,双方当场和解,阿华出具了谅解书。

  7月14日,就这起故意伤害案件,泰兴市人民检察院进行了公开听证,与会人员一致同意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7月26日,这起因为债务纠纷而引起的亲属直接故意伤害案宣布不起诉。

  检察官说

  因为债务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过失致人重伤案时有发生,亲属之间也会因为矛盾而动手。

  遇到这种事情,不管哪一方,都不要用暴力解决问题,这样只会激化矛盾,严重的会触犯刑法,涉嫌犯罪。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所以动手前,要掂量掂量后果。亲人不能成为自己无底线伤害对方的借口,不用说是普通的亲属,就算故意伤害的对象是自己的父母亲,这种直系亲属关系之间的故意伤害行为也是不应该的。

  编辑:印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