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您对我们检察机关的信任,我对您的遭遇也深表同情和关心,人生七十古来稀,希望您能照顾好自己的身体,我们会加强救助和监督,有力传递司法温度。“
公开答复会上,泰兴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文彬暖心发言。
2020年10月27日下午,泰兴市检察院召开朱某的父亲刑事申诉案公开答复会,答复会由党组书记、检察长吴文彬主持召开,特邀泰州市人大代表、泰兴市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参加了此次会议,化解律师参会。
案件基本情况
2018年9月11日4时35分许,郑某驾驶电动三轮车与步行横过机动车道的朱某发生交通事故,致朱某受伤死亡,郑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事发后,郑某主动报警,积极抢救伤者,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自愿认罪认罚。案发后,郑某仅赔偿被害人各项经济损失人民币7万元。
申诉人朱某的父亲因郑某犯交通肇事罪,不服泰兴市人民法院判处郑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的刑事判决,向泰兴市检察院申诉,请求泰兴市检察院依法予以监督。
申诉人为儿子朱某支付医药费、丧葬费等共计80余万元,肇事者郑某仅赔偿7万元,且至今未向被害人家属道歉,申诉人认为法院对郑某量刑不当,处罚力度太轻。
启动公开听证
泰兴市检察院受理后,高度重视案件的办理,经向吴文彬检察长汇报研究决定启动听证程序,听证围绕“判刑是否过轻,申诉人申请理由是否成立”开展。
会议现场
主持人介绍了此次会议的目的,按照《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明确的程序进行。
申诉人朱某的父亲充分表达了申诉理由。
承办人阐述作出判刑结果的理由、依据。
听证员在充分了解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分别发表意见,化解律师当场进行了判刑依据的法律解释。
听证员进行评议并宣布了评议结果。
朱某的父亲感谢检察机关的释法说理和耐心答复,表示认可法院刑事判决的结果,对于赔偿这块,将继续关注民事判决这块的执行情况。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公开听证作为检务公开的重要内容,通过多方参与,充分进行释法说理,促进矛盾化解。我们将持续提升公开听证办案质效,让公平正义更加可见可感可信!“吴文彬检察长郑重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