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14日泰兴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以挪用公款罪向泰州市人民检察院报请逮捕;7月22日,经泰州市人民检察院决定,由泰兴市公安局执行逮捕,并羁押于泰兴市看守所。
泰兴市供销合作社财务科副科长张爱国被逮捕
2016-12-16 15:52:00 来源:
编辑:jcw_tztxj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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