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宏武涉嫌受贿案,根据泰兴市人民法院((2017)苏1283刑初426号)刑事判决书将扣押的10万元人民币,于2017年10月16日上缴国库91000元人民币,退还返还当事人9000元人民币。
张宏武案件涉案财物处理情况
2017-10-24 15:58:00 来源:
编辑: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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