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接受社会监督,现将2023年上半年泰兴市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及最高检《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等规定)的填报情况向社会公布。
2023年上半年,泰兴市人民检察院严格贯彻落实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共主动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35件,其中院领导填报共13件。
下一步,泰兴市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积极引导全体干警正确认识填报“三个规定”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努力把严格执行这一制度贯穿到日常工作始终。并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培训学习,将应知尽知、应记尽记、应报尽报要求传达到每名检察干警,并以此为“小切口”,推动依法办案、公正履职,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这篇“大文章”。
泰兴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