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下午,我院依法对张仁兰非法制造枪支案公开宣布不起诉。为进一步贯彻和落实规范司法行为的要求,我院通知张仁兰所在村的村委会干部到场,并邀请了我院人民监督员陈明、叶章华全程参加宣布不起诉,认真听取了他们的意见,二位人民监督员表示完全同意本院的不起诉决定,对张仁兰进行了法制教育,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孙乐)
检察开放月(一):我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不起诉听证会
2016-12-15 16:11:00 来源:
编辑:jcw_tztxj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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