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罪犯是一个特殊群体,她们更依赖情感、更渴望早日回归家庭和社会、改造意愿强烈……对她们的改造及人权保障,检察机关如何落实?
“检察官应该像雪绒花一样,既彰显勇于担当、甘愿奉献的精神,维护公平正义;又要保持女性特有的细致与柔韧,持续关爱保障女性罪犯合法权益,传递检察温情。”团队发起人、四川省成都市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副主任袁芳介绍,结合女性罪犯的身心特点,该院成立了“雪蓉花”团队。团队注重强化派驻履职,加大检察监督力度,深入开展“减假暂”案件实质化审查,聚焦亲情帮教、医疗救治、劳动改造、心理矫治等女性罪犯关注的重点问题,有效保障女性罪犯的合法权益,提高监狱监管改造质量。
一起案件引发建设专业团队的探索
“石某确诊为宫颈腺癌,不愿手术、要求保外就医放化疗,我认为不属于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六条‘不配合治疗’的情形。”
“同样作为女性,我认为石某想要保留生育能力的诉求是合理的。但是石某属于涉毒类犯罪,暂予监外执行后是否有较高的再犯罪风险?我们必须要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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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一场气氛热烈的检察官联席会议在成都市检察院举行,检察官们就四川省女子监狱罪犯石某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案的争议焦点进行讨论研究。
在此基础上,该院召开公开听证会,最终综合各方意见对石某作出建议暂予监外执行的检察意见。4月27日,经四川省监狱管理局审批决定,石某被暂予监外执行。
该案的成功办理,让成都市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的检察官们对女性罪犯的检察监督有了更深的思考。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成都市检察院派驻监狱第三检察室主任、“雪蓉花”团队成员胡芸回忆起团队建设的初衷:“女性罪犯在心理和生理上都区别于男性罪犯,非常有必要进行特别关注,女检察官更能从女性的视角去关注她们的诉求。”
2023年底,“雪蓉花”团队正式成立。团队共有女性检察人员8人,其中,1人曾获全省公诉业务竞赛标兵称号、1人曾获全省刑事执行业务竞赛标兵称号。
一次机会背后是跨越200公里的调查核实
“感谢检察官的帮助,我一定遵守社区矫正的相关规定,好好改造。”3月27日,成都市中级法院依法对罪犯杨某裁定假释,杨某当场泣不成声。
1月,团队检察官在审查省女子监狱报请罪犯杨某假释一案中发现,杨某拟假释后的居住地为南充市某区,其丈夫(假释后的监管人)张某租住地为成都市武侯区,两人的居住地不在同一城市,监管人是否能履行监管职责?
为核实保证人资格和执行地信息,团队检察官会同监狱民警专程前往两地,调查了解监管人的具体情况。
“张某从事货运司机工作,在外跑车太晚会留宿成都,但休息时会回南充,且杨某母亲现居住于杨某拟假释后的居住地,平时可对杨某进行监管。”根据调查结果,检察官认为杨某符合假释的法定程序和条件。1月29日,成都市检察院作出同意对罪犯杨某假释的检察意见,并会同监狱、司法所、派出所研究制定个性化的矫正监管措施,建立定期回访考察制度。
据介绍,近年来,“雪蓉花”团队针对女性罪犯普遍关心的“减假暂”等刑罚变更执行措施,通过一对一谈话、实地调查等方式不断规范案件审查流程,对有争议或难以把握标准的法律适用问题,组织专家评议和公开听证,积极引入多元评价体系,不断强化“减假暂”案件实质化办理。
一次亲情会见带动“改造潮”
2024年春节前夕,在省女子监狱出监监区的院落内,50余名罪犯的目光紧紧盯着监区大门,翘首盼望着与未成年子女及亲人的见面。当沉重的大门缓缓打开时,无尽的思念在见到亲人的那一刻幻化成久久不愿分离的拥抱。
这次服刑人员亲子帮教活动是“雪蓉花”团队与省女子监狱携手开展的。
“女犯入监后,由于心理、身份落差大以及赡养老人、抚养子女等原因,她们内心对亲情的渴望需求和对自身的改造意愿往往更为强烈,因此,建立规范化、常态化的亲情会见工作机制是非常有必要的。”成都市检察院派驻监狱第二检察室主任、团队成员付琳向记者介绍,团队充分发挥派驻优势,积极开展亲情帮教活动,将关爱、挽救和预防工作深度融入日常监督实践。
在优化帮教体系的同时,团队还致力于关注女性罪犯的医疗救助和劳动改造,有效保障其健康权、休息权,女性罪犯的改造积极性明显增强。
据团队负责人介绍,下一步,“雪蓉花”团队将联合两所女子监狱,共同制定联动执法协作机制,在完善办案机制、畅通暂外渠道、以监督化矛盾、帮教救助等多方面增进协作,提升执法效果,深化人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