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我服役的福建部队某部,决定我转业回地方工作。
那时在家乡山东,自行车是奢侈品,供不应求,需凭证购买。家人来信,让我在部队所在地买一辆带回。
福建尽管山清水秀,风光旖旎,但山区多,丛林茂密,河道纵横,尤其是通往部队驻区的路,更是如此。所以,使用自行车者较少。
我去离营房十几里之外某公社所在地商店探询。令我惊喜的是,店里居然摆着十几辆崭新的永久牌自行车,随便认购,我当即买了一辆。
回地方后,这辆自行车便成了我的宝贝。成天围着车子转悠,瞅瞅这边,看看那边,爱不释手,心生欢喜。凡有空闲,我就对车进行擦拭、保养,始终让其干干净净,亮光光的,时时处处叫人艳羡。
每每骑车外出,无论走县城大街还是串农村小巷,尤其人多的地方,诱惑力特大,目光追逐率极高。作为车主,我甚感骄傲自豪,风光无限。
曾经有个庄乡小伙,见我骑车路过,忽然对他父母亲说:“明年我也去当兵,回来时也买辆名牌自行车!”当时弄得我与他父母面面相觑,可见我车子的魅力。
不管在单位还是回乡探亲,只要车子闲着,便会有人来借用。从道理上讲,我理解大家都想骑骑新车过过瘾,但从内心讲,还是极不情愿。但碍于情面,只好忍心出借。
从车子出借这一刻起,我则心神不定,惴惴不安,总怕车子被损坏……觉得到了该还车的时间,我便早早站在大门口张望,见到人车回来,我就迎出老远,小心将车子接过来。紧接着就是仔细检查,抚抚车把,摸摸车轮,并及时进行维修、清洗。
当时转业到地方检察院,全院还没有一辆汽车。干俺这一行,就要参与办案、取证、整材料什么的。不管夏日炎炎,风吹日晒雨淋,还是严冬冰天雪地,三五个人一组,骑着各人自行车出发。一行中,数我的车子最显眼。
每每遇到水洼泥泞路段,我宁肯弄脏鞋袜、磨破肩膀,扛着车子跋涉大半里路,也不愿自己车子被弄脏。想来,这就是爱车爱到骨子里吧!
我打小喜欢看书的习惯。有次骑车去新华书店,车子在门口一停,便一头钻进书店看起书来。猛然想起车未上锁,出门一看,傻眼了,车子不翼而飞。我环顾四周,放眼寻望,见马路对面一年轻人正推着我的车子慌慌张张朝西走……
我一下穿过马路,紧紧抓住车后座并大声喝问:“怎么推我的车子?”那人见我来势汹汹,便说推错车了,随即撒手逃离。我把车子紧紧抓在手里,也无意去抓小偷,长吁了口气,自言自语:唉,我的老伙计呀,差点与我永别!
有天半夜,同事小李突然敲门,说他妻子已近临产,急需借车子赶去医院。我听后连忙把车借给他。他带着妻子刚进医院门,儿子便应声落地。为感谢我的自行车,他给儿子取乳名为“永久”。而今,“永久”的儿子都已上了中学。
这辆自行车,在我手里一用就是十几年。直到新的交通工具取代了它。我想着,即便不用了,也要将其封存放置好,让其陪我晚年,伴我终生。
车子退役了,一如历尽岁月的我也因健康原因而提前退休。
住进楼房后,家里储藏室小而窄,怎么鼓捣也腾不出“永久”的位置,终于到了和它说再见的时候……
时至今日,一想起那辆自行车,我还是后悔不该把它轻易处理掉,但后悔晚矣,剩下的只有回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