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盘点
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神圣使命!在司法办案过程中,任何蛛丝马迹都逃不过检察官的“火眼金睛”,让人民群众从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检察官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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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轮椅上的罪犯竟然能站起来
2019年3月22日,因犯危险驾驶罪,原本是农村卫生室医生的老王被泰兴市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二千五百元。老王本人因此次醉酒驾驶多处受伤。
前后两次体检过程中,老王对部分检查项目不配合,以各种理由排斥,反常行为引起了检察官的注意。体检结束后,检察官没有立即离开,暗中观察。果然,老王以为法院、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已经离开,竟自行从轮椅上站了起来。
2019年7月2日上午,泰兴市检察院会同市公安局制定了详细的收监执行方案,他被收监执行,送至泰兴市看守所服刑。
这篇报道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人民日报、新华社微信公众号均对此报道进行了转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日报正义网、江苏检察在线等微信公众号迅速采用。交汇点、央视网、扬子晚报、江苏电视台等媒体也采用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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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禁止令真正令行禁止
2018年12月底,泰兴市检察院收到举报,反映社区服刑人员朱某违反禁止令继续从事猪肉销售。
泰兴市检察院立即展开调查。经查,2017年11月22日,朱某因在家中私设生猪屠宰场,被泰兴市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同时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2019年1月,检察官开始到朱某住所蹲守。经过数十次的蹲守终于发现:朱某在其家属经营的猪肉店内从事猪肉销售活动。朱某驾驶专门的小卡车从事生猪收购,运送至定点屠宰公司,屠宰公司在不知朱某已被判刑的情况下将生猪屠宰后进行销售。检察官将朱某违反禁止令的行为进行了拍摄取证、固定证据。
除了朱某,还有没有其他社区矫正人员违反禁止令的情况?经向泰州市检察院请示,今年2月,泰兴市检察院决定在泰兴市范围内,开展一次违反法院禁止令专项检察。泰兴市辖区内共有应当履行禁止令的社区服刑人员11名,经排查,陆续发现因非法经营罪而被法院禁止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的姚某、殷某,同样存在严重违反法院禁止令的情形。3月,泰兴市检察院根据专项检察的情况,相继向司法行政部门发出《收监执行检察意见书》,建议对朱某等3名罪犯收监执行。3月至8月,朱某等3名罪犯相继被收监。
4月,泰兴市检察院对全市禁止令服刑人员遵守禁止令情况进行“回头看”,又有一名罪犯进入监督视野。
2017年11月22日,丁某因非法经营罪被法院判决禁止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检察官对丁某近三个月的活动轨迹进行认真梳理后,发现丁某经常在凌晨2点至4点从集镇住处回农村老家住处的规律。经过三次凌晨追踪,检察官发现,丁某回到老家后不久,即传出了猪被宰杀时的号叫声。4月30日凌晨,泰兴市检察院与司法局联合开展了一次行动,在丁某家中当场查获其屠宰生猪,丁某对其偷偷从事生猪屠宰活动供认不讳。泰兴市司法局鉴于丁某严重违反禁止令规定,自行启动收监执行司法程序。6月,丁某被收监执行。
相关经验做法被《检察日报》、《新华网》等媒体转载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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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群众点外卖更放心
2018年以来,泰兴市检察院聚焦美团、饿了么、饿了么星选等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衔接平台”利用网络先进技术手段,及时推送舌尖上的安全风险预警信息,对未在网络餐饮服务活动主页面公示安全监督公示牌、营业执照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的202家问题商家自动抓取,形成问题清单,极大缩短了排查问题商家的时间。2019年1月,该院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座谈会,当面送达4份检察建议书。
3月22日,泰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送来回复,在调查核实和全面整治下,202家外卖商家中已有151家在网单位整改到位,另外的46家下线,5家停止营业。
相关经验做法被《江苏法制报》、《正义网》、《江苏检察网》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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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面对部分企业拖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损害国有资产的现状,泰兴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督促收回欠缴的土地出让金6659万元。
泰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让人)与江苏某地产有限公司(受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将位于本市兴燕路西侧、阳江路南侧地块出让给江苏某地产有限公司用于批发零售、城镇住宅用地建设,合同约定国有土地出让金额为23068万元。合同签订后,受让人未按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土地出让金。
截止2018年11月20日,江苏某地产有限公司仅缴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16409万元,仍欠缴6659万元。
了解这一情况后,泰兴市检察院决定对泰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出检察建议,同时积极联系该局召开联席会议,双方就收缴土地出让金问题交换了意见,进一步了解欠缴土地出让金的情况和追缴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强调泰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该履行法定职责,积极收缴土地出让金,以保护国有资产。
泰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到检察建议后,加大催缴力度,多次向江苏某地产有限公司催缴,该公司自检察建议发出后至2019年1月23日,已经分8次将欠缴的6659万元土地出让金足额缴纳,确保国家利益不受侵害。
相关经验做法被《江苏法制报》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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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偷注销公司就可以逃避交税?不存在的!
老朱在2015年11月到2016年4月期间,为了让公司少交税款,虚增进项,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利用资金空转的方式,通过老詹(已判决)从三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1份,这11份发票都被认证抵扣。
案发后,虚开的这部分的税款数额老朱怎么都不愿意退出,检察机关找上门,老朱只说自己没钱。加上自己偷偷已经把公司注销了,老朱满以为没什么事了,殊不知他的小动作没有逃过检察官的火眼金睛。
该追究的刑事责任是逃不了的,泰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审查案件时,发现老朱在审查起诉期间将公司向行政审批局申请注销登记。一旦注销登记,司法机关就再难追究单位的刑事责任了。审批局在不知这家公司涉嫌违法犯罪的情况下,注销了这家公司。实际上,公司的相关税务事项实际并未结清,且公司涉嫌犯罪,是不能注销的。“聪明”的老朱用欺骗的手段取得行政许可。
检察院要求公安机关找老朱查清怎么注销单位时,见办案民警再次上门,老朱害怕了,这才抖抖擞擞地退出全部赃款。
本以为自己儿子小朱作为法定代表人,这下不用出庭了,结果检察院向行政审批局发出了检察建议,注销登记被撤回,老朱的如意算盘打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