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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特辑】请看2019年泰兴检察人为民办实事的暖心瞬间
2019-12-31 10:13:00  来源:泰兴市人民检察院

  岁月流转,时光飞逝,转眼2019年又接近尾声了。回首过去一年,泰兴检察人充分发扬“三个不相信”精神,真抓实干,服务大局,当好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法律守护者,留下了这些暖心的瞬间。

  No.1

  跨省开展司法救助

  泰兴人鲁某因纠纷将李某杀死后溺亡,李某的父亲来到了泰兴市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申请司法救助。

  控申部门检察官发现犯罪嫌疑人鲁某自幼父母双亡,爷爷奶奶年事已高,不具备民事赔偿能力。而李某是河南省南召县人,江苏河南远隔千里,为避免李某的父亲来回奔波,舟车劳顿,泰兴市检察院遂委托南召县检察院协助调查。经调查得知,李某的母亲常年卧病在床,家里全靠李某父亲一人工作维持生计,独子的死亡给全家带来了沉痛的打击,李某的情况符合司法救助条件。

  在南召县检察官的协助下,该院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帮助被害人申请到5万元司法救助金。几日后,李某的父亲从河南寄来了感谢信。

  相关工作做法被《新华日报》《江苏法制报》报道。

  No.2

  为被烧伤的退伍军人开展司法救助

  张某因参与要债纠纷,体表多处烧伤,高昂的医药费让家庭入不敷出。平时和他接触较多的公益邮路志愿者了解情况后,将这一线索反馈给泰兴市检察院控申部门。

  经调查发现,张某是一名退伍军人,因受顾某之邀到吴某家中要债,被吴某用汽油烧成重伤。因烧伤面积过大,整日需要药物维持,且每周都要去医院医治,直至现在已花费一百多万元,后续治疗仍需数百万元左右。检察官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决定对张某救助5.5万元。相关工作做法被《新华日报》《江苏法制报》报道。

  

  No.3

  检润民企

  2015年至2016年间,蒋某在本市经营船舶公司过程中,先后拖欠三名员工的工资合计人民币8万余元,为逃避支付工人工资,他外逃到四川等地,直至2018年5月13日被公安机关抓获。

  案发后,蒋某将拖欠工人工资人民币8万余元全部还清,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公安机关于2018年9月25日将其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一案移送我院审查起诉。

  承办检察官考虑到蒋某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认罪认罚且取得被害人谅解,如果提起公诉,船舶公司将会面临倒闭,也会影响蒋某收回在外的债权,危害企业下一步的运转。

  为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检察官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蒋某给检察官送来一面锦旗,感谢检察院“关爱民企、温情司法”。

  No.4

  为身家百万的孤儿指定监护人

  10岁的小红因车祸失去了母亲,而早些年,父亲也因病死亡。就这样小红成了一名孤儿。更让人心痛的是,小红无祖父母,外祖父母,也无兄弟姐妹,就只有父亲母亲两边的亲戚。

  小红的妈妈生前与阿七在一起生活但却没有登记结婚,阿七照顾小红,小红早已习惯把阿七当自己的父亲。小红的妈妈车祸身亡当天,小红父母两边的亲戚即为操办丧事起了纷争,作为“外人”的阿七就这样被赶出去了。小红置身于纷争中,却无人照料,两边的亲戚为抢着做监护人争吵不休。而此时,阿七主动提出,自己与小红生活了七年,感情很好,愿意担任小红的监护人。

  自接到救助站移送的线索后,泰兴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科迅速介入,联合民政局社救科、救助站、济川街道民政办、小红所在居委会等相关人员进行磋商,妥善处理小红的监护人事件。

  做决定前,检察院与相关部门一起做了充分准备和调查。鉴于小红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确定先由村委会担任小红的临时监护人,照顾她的生活起居;相关工作人员一起到小红家中召开座谈会,听取相关亲属的意见及理由;社区工作人员走访相关邻居以及学校老师,查询平常亲戚的走动情况,并听取邻居们的意见;具有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的检察官、未成年人检察科科长赵习芳联同济川街道民政办主任赵娟一起对小红进行心理疏导,同时听取她本人的意见;社区居委会结合收集信息,召开会议初步确定监护人人选。

  经相关工作后,检察院联同民政局、济川街道办、救助站、社区进行第二次会商,综合考虑小红本人及其亲戚、邻居、学校的意见,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确定由小红所在社区居委会指定阿七担任小红的监护人,同时对今后的工作再次统一意见:一是由社区顾问律师调查小红的财产状况,评估阿七担任监护人的风险,对其担任监护人做好法治宣传;二是告知其他有关当事人对指定监护不服的救济途径;三是明确今后跟踪回访机制,加强对小红权益的综合保护。

  指定监护当天,阿七对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作出了书面承诺,并当众宣读。至此,一起监护权纷争尘埃落定,小红回归了正常生活。

  相关经验做法被央视、新华网、《交汇点》《江苏法制报》报道。

  编辑:印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