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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泰兴:检察公益诉讼守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022-03-30 09:36:00  来源:泰兴市人民检察院

  刚刚闭幕的全国两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泰兴市检察院坚持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在公益诉讼检察的实际工作中,在食药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依法能动履职,用检察公益诉讼守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今天是第四十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晶晶说法以一组公益诉讼案例向您呈现泰兴检察院不一样的守护。

  守护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

  “责令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阿君于本判决生效后在自己经营的面馆公开赔礼道歉。

  “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阿君于本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向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泰兴市人民检察院退还售价款人民币一万七千元,支付赔偿款人民币五万一千元,一并由泰兴市人民检察院上缴国库。”

  “因为疫情原因,我家面馆不是很景气,我就动了歪脑筋,买走私牛肉来降低成本。”

  2021年12月14日,从事餐饮行业多年的资深经营者阿君站在了被告席上,等待他的是泰兴市检察院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判决。

  阿君经营着一家牛肉面馆,负责店里的所有采购。作为面店的老板,阿君知道,食品安全和消防安全至关重要,相关要求也是熟稔于心。

  他说,对于牛肉采购,如果使用进口牛肉,必须是经过海关检验检疫的,否则不能使用。

  刚开始,阿君还是正正经经地走着正规的渠道购买牛肉。到了2020年4月份,因为疫情原因,面馆不是很景气,阿君动了歪心思,希望买到走私牛肉降低成本。他找到了一家卖印度进口牛肉的店,一箱价格低于市场价格,老板还保证肉的质量,但手续不全,阿君一下子了然了,一次买了10箱共计250公斤走私牛肉。

  这批牛肉没有包装盒,没有标明产地,更没有检验检疫标志,只标注了来自印度的标识。而印度是口蹄疫疫区,国家禁止进口牛肉制品,是为了从源头上杜绝危害食品安全的食物入境。阿君将这批牛肉用来制作牛肉面、冷拌牛肉等,挣了7000元。

  阿君采购牛肉的那家店老板因为涉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羁押在外地的看守所,泰兴市公安局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了两人的交易记录,阿君就这样暴露了。

  泰兴市检察院在履行审查起诉职责中发现,阿君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行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泰兴市检察院于2021年9月14日立案,同日履行公告程序。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事关每个人的健康和生命,更关系到国家的稳定和强盛。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查处了一批危害食品安全的案件。

  但阿君却没有从中吸取教训,为了追求个人的经济利益,购买未经检验、死因不明的牛肉并予以销售,反映出阿君道德缺失,法律意识淡薄,不仅严重威胁到了消费者的健康和生命,也将会付出沉重的法律代价,在承担刑罚的同时,为自己造成的公益损害买单。

  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

  2021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施行。

  在法律明文规定出台前,泰兴市检察院未雨绸缪,立足办案,延伸触角,以“三个一”即办理一类案件、出台一项机制、推出一部视频为抓手,多管齐下为个人信息保护奉献了检察智慧。

  案件一

  售楼处的工作人员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再以“对等交换”“信息共享”等方式将信息倒卖给装修公司,最终导致数万条公民个人信息被泄露、转卖。售楼处的工作人员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再以“对等交换”“信息共享”等方式将信息倒卖给装修公司,最终导致数万条公民个人信息被泄露、转卖。

  2020年3月9日,经江苏省泰兴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对周某、张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判决。

  检察机关审查认为,周某、张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2019年9月20日,该院在《正义网》发布公告,公告期满后,没有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公诉,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损害状态。

  2019年12月14日,泰兴市检察院以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依法对周某、张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020年1月20日,案件开庭审理。2020年3月9日,泰兴市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被告人周某、张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以罚金二万二千二百元。同时采纳检察机关意见,判决周某、张某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周某承担损失赔偿金11100元。

  案件二

  2020年6月29日,一起4人侵犯20余万条未成年人信息的案件由泰兴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经审查,2015年11月至2017年10月间,臧某、陆某先后将非法获取的中小学生姓名、所在班级、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员工柳某、黄某等人用于宣传和招生。2016年5月至2017年3月间,柳某、黄某又将信息非法提供给他人。

  该案不仅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还侵犯了多名不特定公民的人身权利。泰兴市检察院就这起江苏首例侵犯未成年人信息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法院对检察机关的起诉事实全部认定,除了依法追究4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还判令被告在省级媒体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并支付公益诉讼赔偿金6460元。

  出台一项机制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的办理引起了检察官的深入思考:如果泄露的个人信息被不法分子利用,还容易滋生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后果不堪设想。

  为了从源头上织密未成年人信息“防护网”,泰兴市检察院“将办案向前再走一步”,建章立制,推动社会治理,联合泰兴市网信办、法院、教育局等6家单位会签了江苏首个《关于建立未成年人信息保护协作机制》,共同加大保护未成年人信息监管力度。

  推出一部视频

  2021年9月,为加强以案释法,促使入脑入心,泰兴市检察院通过“晶晶说法”新媒体矩阵以及“法治第一课”宣传1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

  2021年10月,泰兴市检察院根据真实案件改编的保护个人信息的微电影《透明人》在“晶晶说法”抖音号、快手号发布,借助“晶晶说法”新媒体矩阵促使未成年人信息保护深入人心。

  编辑:印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