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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履职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
2025-01-08 11:20:00  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刘立新通讯员刘依龚楠楠)“孩子现在跟着大伯生活,我们会一直关注保障其生活及就学。”近日,河南省正阳县检察院对一起案件的被害人家属进行回访时,村委干部表示。

  2024年5月,张某搭乘李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回家,途中,三轮车撞到路边残留的石墩导致侧翻,张某从车厢内摔出,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公安机关认定李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并于5月29日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将其移送正阳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正阳县检察院检察官王淑慧在审查该案时,发现肇事者李某为孤寡老人,平日以拾荒为生。而被害人张某是单身母亲,其丈夫早年亡故,其儿子尚未成年。

  两人家庭情况特殊又面临突如其来的变故,如何保障被害人合法权益?如何消除乡村道路安全隐患?检察官在实地走访案发地,并到犯罪嫌疑人李某、被害人张某家中了解详情后,提议召开融合履职协调会,组织该院相关部门共同商讨,通过一体履职解决好案件背后的问题。经研究,该院决定由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负责受理残余限宽墩安全隐患问题,被害人张某儿子后续学习生活保障则交由未成年人检察部门接手。

  6月16日,正阳县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李某未尽到安全驾驶义务,载人发生事故,应当负事故全部责任。但考虑李某在事发后主动认罪认罚,并用全部积蓄进行赔偿,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结合听证员代表的意见,该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李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鉴于李某赔偿金额无法保障被害人张某儿子在成年前的正常学习生活,该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多次与该县民政部门、张某所属乡镇负责人沟通。经过多方努力,张某儿子被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范围,接受日常救济。

  同时,该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也迅速行动,组织干警对案发地乡村道路残余限宽墩进行勘验,确认这些残余限宽墩违反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且其管理和养护工作应由乡级政府负责。7月16日,该院针对非法限宽设施向该道路属地乡政府制发检察建议。乡政府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对全乡范围内道路进行检查,及时拆除非法残余限宽墩3处。

  正阳县检察院充分利用线索发现、移送、协同办理机制,发挥刑事检察、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检察融合履职作用,打破条块分割、部门壁垒,更好地集约司法资源,凝聚监督合力,全面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编辑:印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