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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给我们公司一个继续发展的机会”
2020-06-22 17:14:00  来源:检察日报

  “非常感谢今天各位能在这里听我们公司的诉求,给我们公司一个继续发展的机会。”日前,在浙江省常山县某家居科技有限公司与衢州市生态环境局的非诉执行案听证会现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如是说。

  当天,常山县检察院通过公开听证的方式,实质性化解了一起行政争议案件。

  张某的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展示家具,向美国星巴克咖啡及法国欧莱雅等国外公司供货。2019年5月9日,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执法人员发现,该公司在未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环保审批,且需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保“三同时”(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验收的情况下,开始生产展示家具。

  2019年6月27日,衢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对该公司罚款31万余元、对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罚款6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经催告,张某仅缴纳了对其个人的罚款。此后,该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既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诉讼,同时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法定义务。衢州市生态环境局遂于今年4月9日向常山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常山县法院受理该案后认为,环保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合法合理,对该企业采取强制执行,并对张某发出限制消费令。同时考虑采取强制措施不利于企业维持正常运转,基于现实需要,常山县法院邀请检察机关介入共同化解该案的争议难题。

  5月14日,常山县检察院也收到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的监督申请,申请检察机关介入监督对该公司行政罚款等相关问题。

  张某表示,因前期企业完成整体搬迁,花费了大量资金,且公司投入生产时间较短,未步入正轨。对于高额的罚款,在现有的情况下无力承担。此外,受疫情影响,公司外贸订单为零,流动资金十分紧缺,虽然已经积极尝试出口转内销,并陆续接到订单,但每笔订单只收取了少量的定金,大部分尾款要在2020年底才能收回。所以,难以一次性缴清罚款,请求分期缴纳行政处罚罚款。

  常山县检察院在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后,走访了该公司和相关当事人,证实了该公司受疫情影响未能及时复产,导致流动资金不足等问题。同时,该公司已于2019年12月27日通过了环保验收,在生产过程中未对周边环境产生污染问题。

  随后,常山县检察院决定以公开听证方式充分听取各方当事人意见,并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担任听证员,对公开听证全程见证、监督,确保案件依法公正处理。

  听证会上,双方当事人围绕案件证据、事实、法律适用等问题发表了各自意见。

  最后,经听证员评议,一致认为该公司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缴纳罚款合法合理,一方面保证国有财产不受损,另一方面减少企业资金压力,保障企业复工复产。企业法定代表人张某也表示愿意用个人财产提供担保,生态环境局最终同意该公司分期付款的请求。

  编辑:印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