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拍案』大胆!明明没有口罩,还敢朋友圈带货!
2020-05-09 10:22:00  来源:泰兴市检察院

  疫情期间,本来开网店卖化妆品、护肤品的吴某嗅到新商机,在朋友圈里用盗图等方式假卖口罩真骗钱,一名小伙上当。5月8日,泰兴市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诈骗罪对吴某提起公诉。

  案情回顾

  疫情发生后,吴某某发现自己微信朋友圈里面有很多想要买口罩、但买不到的人,就有了卖口罩骗别人钱的想法。实际上吴某某自顾不暇,买不到口罩,也没有货源。

  为了加强说服力,他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了“一次性口罩1万个起卖”的状态,上传了2张从网上下载的有关口罩的图片。

  2月7日,小丁因为朋友开厂复工急需口罩,通过朋友介绍加上了吴某某的微信。

  吴某某称直接通过快递发货,付钱晚了就没货了,为了加强小丁的信任度,发过去两张急需口罩的聊天截图,其实是吴某某自己用小号跟自己聊天,“自导自演”罢了。在这样的攻势下,小丁着急了,赶紧微信转账给吴某某15000元。

  钱到手了,吴某某不再“演戏”,一直找理由推脱,快递单号迟迟不发,直到后来小丁通过朋友找到吴某某的号码,而吴某某一直不接电话,2月9日这天,微信也把小丁拉黑了,小丁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

  小丁立即报案,公安通过技术手段锁定了吴某某的真实身份,吴某某向小丁退赃人民币15000元,并取得了谅解。

  4月15日,吴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移送泰兴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官说

  首先,口罩不是想卖就能卖。我们平时用的口罩一般分为劳保口罩、医用口罩、普通口罩。而在疫情防控期间大家大多都是使用医用口罩进行防护。

  医用口罩作为一种医疗用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所以销售医用口罩不仅需要《营业执照》,还需要《第二类医疗经营备案凭证》。在实际经营过程中,经营者还必须能够提供出售口罩的进货票据,供货单位(个人)资质证明和产品的合格证明。

  因此,对于微商而言,医用口罩不是想卖就能卖。违法销售医用口罩,若销售金额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若销售金额未达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会面临其他处罚。

  其次,大家务必通过正规渠道和平台购买口罩等防疫物资,切勿轻信“特殊渠道”“专供产品”等虚假信息,更不要通过网络直接转账,以防被骗上当。同时也严正警告不法分子,切莫利益熏心,为获取不法利益铤而走险,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编辑:印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