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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泰兴市院五项机制确保来信7日内得到答复
2020-06-12 15:20:00  来源:泰兴市检察院

  为认真贯彻最高检张军检察长“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重要指示精神,确保“收到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和结果回复制度”落到实处,在泰州市院的部署下,泰兴市人民检察院严格规范群众来信的签收、登记、审查、分流、受理、办理、答复等环节,建立来信归档、分析、反向审视等机制详细记录群众来信办理和回复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群众信访回复工作落到实处

  泰兴市人民检察院由检察长亲自牵头,分管领导带领部门负责人组织控申人员认真学习领会最高检张军检察长、省院刘华检察长的重要指示和本地贯彻落实措施,迅速制定来信7日程序性回复机制。科室成员按照各自工作实际,划定任务,明确职责,形成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层级负责、严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对工作不重视、措施不落实,造成工作延误,乃至发生涉检信访稳定事件的,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二、采取五大机制,确保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

  (一)专人专职,有条不紊。

  整合人员力量,安排法律功底扎实,群众工作能力较强的检察干警具体负责群众来信回复工作。为缩短信件处理时间,该院改变以往先登记后审查的处理方式,由检察干警先行查阅信件,在接到来信后2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以及分流意见,书记员在收到检察官审查意见后当日完成信件的填录,运用网上信访办理系统尽快实现网上登记、流转、办理、跟踪、督办和反馈,充分运用信息化和科技手段提高办信工作质量和效率,确保“七日内回复”落到细处。

  (二)优化来信审查分流。

  负责办理群众来信的检察干警要在第一时间拆阅来信,保持邮票、邮戳、邮编、地址和信访材料的完整,7日内完成来信办理、分流和回复工作。

  依托网上信访2.0系统进行电话或书面回复,7日内回复受理分流情况;受理类来信,7日内告知来信人并及时送达受理通知书;对于重大紧急信访事项,要启动应急预案,立即办理并回复;对于交办转办类、补充材料类等来信,依托网上信访2.0系统予以回复;针对重大、敏感、复杂信访案件,要求干警讲究工作方式方法,尽可能采用群众易于接受的语言进行释法说理。增质提效,确保信访人寄送一封信就能问明正确维权途径。

  (三)规范、细化开展回复工作。

  根据群众反映问题和回复方式的不同,对回复的形式进行细化,对分流办理的部门、审查环节、受理日期、办理期限等各环节加以注明,尽量采用群众容易接受的语言和用词,避免生硬冷漠,让老百姓读得懂。依托“网上信访2.0系统”平台,不仅可以进行7日内的程序性回复,还可以就办理情况进行回复,形成了信访事项处理流程回复工作闭环。

  (四)拓展回复方式,畅通回复路途。

  对重大、敏感、复杂的信访案件,由来信案件承办人或原办案责任人共同落实,对于在办理和回复处理过程中需要出具法律文书的,依照有关规定送达法律文书,进行书面告知并及时释法说理,提高实效性。与街道、乡镇、派出所、司法所等多方联动,建立信访覆盖网,共享重大信访信息,为答复的地点和方式提供更好的保障。让群众少跑路,打通最后一公里,变过去的坐堂答复为上门答复。

  (五)回头看,确保群众来信件件有回音。

  对群众来信做到日清周结,建立来信台账,同步登记来信受理、办理及回复情况。利用网上信访2.0系统开展网上巡查,对录入的没意见信访事项审查办理及回去情况进行倒查,随时掌握每一封来信的流程动态,确保每一封信都得到及时查看、回复。

  三、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初见成效76岁的张某不服泰兴市法院1984年作出的刑事判决,认为自己是被冤枉的,多年来向法院申诉,一直未得到答复,希望检察机关能还其一个清白。泰兴市人民检察院在今年的3月14日收到了张某的信件,因为张某的信件留下的联系信息不详,承办检察官辗转通过派出所、村委会,终于在3月17日找到了张某的具体地址。次日上午,就带着书记员找到了20多公里外的张某家,告知其申诉案件的受理情况,并现场做了笔录,向其了解案件的具体细节。张某连声道谢,

  张某的案件是泰兴检察控申工作的日常缩影,泰兴市人民检察院365舒心工作室一直秉持着对待群众来信日清周结的工作态度,拓宽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减少群众上访舟车劳顿,推动司法便民服务。

  今年以来,泰兴市人民检察院控申7日内程序性答复率达到100%,群众满意率100%。

  编辑:印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