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检察官春节好,刚刚一直在给妈妈煎药,回复晚了望见谅。我一直在江苏徐州家里,没有外出,我和妈妈身体都好,请放心。”正月初一上午,我的手机里终于传来小月的回复,让我一直悬着的心踏实了不少。一早,我挨个给涉案未成年人发去春节问候短信并叮嘱他们做好防护,十几个孩子都陆续发来了平安短信,而其中最让我放心不下的,就是这个总急着想外出打工赚钱的小月。
小月是2019年9月我院受理的一起性侵案中的未成年被害人。小月出生在单亲家庭,为了给病重的妈妈筹钱治病,在老乡小英(已判刑)诱惑下,年仅13岁的她被介绍到各地陪酒和卖淫。在杭州的一次卖淫活动中,嫖客吴某明知小月未满14周岁仍与其发生性关系,涉嫌强奸罪。吴某到案后仅交代了一次犯罪事实,之后便矢口否认。而小月的陈述与吴某的供述、辩解在关键细节上存在较多出入和矛盾。为了查明真相,需要再次询问小月,但此时的小月早已不知去向,她成了那段时间我最牵挂的人。
今年1月17日,得知小月已回到户籍地徐州并准备过完年外出的消息时,我当即决定赴异地取证。1月20日,在征得分管领导同意后,我和同事立即动身坐高铁赶赴徐州。出发前,分管副检察长胡青再三叮嘱我们一定要注意安全,平安归来。
当时还不知道,新冠肺炎疫情已悄悄向全国各地蔓延。到了徐州已是傍晚,联系到当地派出所、聘请合适成年人,给小月做完笔录,已是1月21日凌晨。小睡了一会儿,我们又马不停蹄地找相关证人对小月的品格开展调查。徐州之行,进一步强化了我对认定吴某性侵犯罪事实的内心确信。
当天下午,我们启程返回杭州。一夜之间,新冠肺炎疫情的报道已经铺天盖地,出发前热闹的城市一下子变得空空荡荡。为进一步补强证据,1月22日,我们戴好口罩找到小月提供的证人王某,获取了证词,确定了吴某的主观故意。至此,矛盾点一一化解,吴某的辩解无从立脚。
1月23日,农历腊月二十九,30多页的审查报告撰写完成,合上案卷的瞬间,我仿佛看到小月那张稚嫩的小脸露出久违的笑容。就在这一天,江苏确诊了第一个病例。同事说,我们这次出差,真是一场和疫情的赛跑,结果是我们赢了,在这场双跑道的赛程中,我们不仅跑在了疫情的前面,更有力地维护了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