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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
2020-03-25 10:56:00  来源:检察日报

  “我得去跟高队长汇报一下我今年的致富增收想法。”3月13日中午,河南省南召县马市坪乡白庄村贫困户金某听说南召县检察院驻村工作队队长高连勇还在村部坚守,他跟家人说了一声就向村部跑去。

  2019年9月5日,刘某驾驶无号牌三轮摩托车将金某的伯父金某某撞倒在地,致其受重伤。金某某是五保户,一直由金某赡养。2019年9月9日,金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在金某某住院期间,金某共花去医疗费1.8万余元,但刘某在垫付3200元后再无能力进行赔偿。由于金某无固定收入来源,这笔医疗费让他的家庭陷入困顿。

  高连勇了解案情后,认为金某情况符合申请司法救助的条件。他第一时间向院领导作了汇报,此后又赶到金某家里,详细讲解司法救助的条件、救助标准和申请程序,以便及时将此案依法导入司法救助程序。

  与此同时,高连勇还会同该院第五检察部的办案检察官实地走访了解金某的生活状况。他们发现,因为该院的司法救助办法是根据十年前的群众生活水准制定的,对金某而言,即便按照顶格标准予以救助,对缓解其家庭困难也起不到多大作用。针对这种情况,该院立即召开党组会研究,在取得一致意见并征得县委政法委同意后,将救助金额提高到2万元。随后,该院专门针对救助力度、救助金来源、救助对象等问题召开检委会,对原救助办法进行全面梳理,研究制定了《南召县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进一步加大司法救助力度。

  今年春节前夕,2万元司法救助金到位后,金某偿还了部分欠债,并找到高连勇,跟他商量接下来自己可否开展致富项目。

  近年来,该院探索建立司法救助和精准扶贫对接机制,将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刑事被害人依法纳入司法救助范围,并通过救助对象与帮扶对象同步对接,将救助款项与扶贫款项同步保障,确保扶危济困不遗漏、不拖延。去年以来,该院先后对9个因案致贫的刑事被害人家庭及时给予司法救助。同时,该院坚持将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持续推动贫困户脱贫增收。

  编辑:印倩